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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26章 故乡北原(1 / 2)

风尘仆仆,马不停蹄,历时四个月后,进入了十一月份,炎热的夏季就在不知不觉中匆匆已过。秋天,悄然来临。在路上,白少云又一次突破了,现在已是武者四级的修为。

这天伴晚,远远的看见了一座极大的城市轮廓。

这就是北原城。北原城是烈阳大陆最北边的一座城市,同样,它也是整个北方的省会,是北方经济、政治、文化、宗教等等的中心。其中,商会、门派、各种势力数不胜数。

对白少云来说,最为重要的是:这里,是他的故乡,是他的出生地,也是他父母遇害的地方。

剑灵告知,为了白少云的成长,在这里发生的所有事,都要靠他自己来解决,而这么做,也是对白少云的成长有利。

话虽这么说,可是一旦到了性命攸关之际,他也是不可能袖手旁边的。

“父亲,母亲,我回来了。”白少云心中呼唤。

他母亲的确逝于此城,但是据爷爷信中所言,父亲是在无尽森林的某处遇害的。但在他心中,父母亲是在一起的,母亲再次,父亲焉能不在?

带着对父母的思念,和满腔的仇恨,他穿过高高的城门,终于进得城来。

可怜的孩子,他哪里见过这么多的人啊。尤其是,这么多的女人。

记得呼延智的话,胸、脯高高的,那就是女人。于是,整理好心情的白少云,专门盯着满街的胸、脯看。

嗯嗯,这是个女人,嗯嗯,没错。她们穿的衣服还真是好看。人更好看。嗯嗯,这是个。。。是个老女人,算不得好看。。。第一次进城,他做的第一件事竟然是看女人,不住的给一个个女人打着分。

不要想歪,十五岁、单纯无邪的白少云纯粹只是对女人有一种好奇心里,好奇,绝不是好色。更重要的一点就是:他很想念自己的母亲,爱屋及乌之下,对所有的女人,都会有一些亲切感。

白少云在剑灵的提示下,早穿好了衣服,长发束在背后,若不是衣服稍大,绝对会被人认为是哪家的公子哥。为何?长相自是不用再说,父亲的衣服也还算是上品,脚蹬皮革长靴,背有破剑一把,出来晃悠还带着一个宠物兽,这不是标准版的公子哥形象吗。当然,小黑是狼不是犬,可是。。。不是所有人的眼力都会那么好啊。

一些较有实力的家族或门派,抓来一些幼年的魔兽驯化,可保家护院,实力较高的魔兽也可当做一大助力。甚至有些纨绔公子哥干脆就养着一些较温顺的魔兽来玩、来相互攀比,这也是再平常不过。

白少云自从进了城来,就如刘姥姥近了花园,兴奋的心跳加速,左顾右看。不停的看女人之余,啧啧,看看多么热闹,有卖小吃的,卖兽皮布匹的、有贩卖药材武器的,漂亮的街道,漂亮的房屋。。。。。。

这里的一切都充满着新奇,到处一片欣欣向荣,繁华昌盛。但有句话在什么地方都不会错,“朱门酒肉臭,路有冻死骨”,这里,当然也不会有意外。在街道上,屋檐下,胡同口,白少云看见有一些穿着破旧,形容枯槁,面黄肌瘦的人群,这些人年纪大多偏小,大的有十几岁,小的只有五六岁,无神又充满了渴望的眼睛,看着熙熙攘攘的人群,不住的扫来扫去。

这不,就有个人盯上了白少云。

“这位兄弟,请留步。”

白少云停步,看向来人。这也是一个少年,与自己差不多年纪,个头比自己稍矮,长得挺帅,看起来也挺机灵,只是有点过于消瘦,衣裳应该是有些时日没有换洗过了,显得有些旧,有些脏,不过头发倒是梳得整整齐齐,有些讲究,跟那边的一帮乞丐模样的人有所不同。

“有事?”白少云疑惑的问道。

“哦,是这样,小弟胡陪,古月胡,陪伴的陪,可不是赔钱的陪,兄弟可记住了哦。今日一见兄弟英俊潇洒一表人才,更是风度翩翩气宇不凡,背有神剑,还有神兽相随,想必定是文武双全多才多艺。。。。。于是乎,兄弟我大为仰慕,顿生结交之心。小弟我过于耿直,望兄弟不要怨我太过唐突才好。”

这货分明就是一口齿伶俐,嘴舌生花的小混混。他见白少云穿着一套用料上好的衣服,自从进了城后,便四处观望,尤其是经常盯着一些女人的胸部上猛看,年轻的看,年老是也没放过,脸上充满惊奇之色,十足一副乡巴佬的样子,于是上来就是一顿马屁。

看来,今天的肚皮算是饿不着了。

白少云从未与人接触,哪经过如此阿谀奉承,顿时心情舒坦。双手一礼道:“在下白少云,初来乍到,承蒙兄弟看得起,今日与胡兄结为朋友,实为求之不得。”右手摸摸小黑的头又道:“这是我兄弟,小黑。”

一头黑线的胡陪暗道:“原来你的兄弟都是畜生啊。你这不是在骂我吧。。。。。。”胡陪心中郁闷,嘴中却是依旧狂拍马屁:“兄弟果然厉害,我一看这小黑。。。。。。兄,就知道它是神仙放屁----不同凡响啊,看看,啧啧,这是多么的神骏,多么的威武,这毛皮,没有一丝杂色,要是剥下来卖,不知得卖多少钱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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