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所以我现在的属性。本身14级的属性就达到物理攻击1359五行攻击1391魔法攻击2988精神攻击5894防御2782血条5664魔条11888命中4457闪避4457回血14.91回魔30.97攻速14.59移速15.79。加上装备后。为火系魔法攻击10499防御11904血条18664魔条31888命中19457闪避20457。小雪在0级时的牙将一格攻防命中等属性都可以忽略不计。只有攻击40防御90命中闪避240。但血魔属性则是用统帅万格的10%來计算。达到了血条4196魔条4196回魔11.24回血11.24。此外还有统帅万格原移动速度。达到了214.8。这样加下來。我现在的属性又有如下变化。火系魔法攻击10539防御11994命中19697闪避20697血条22860魔条36084回血26.15回魔42.21移速240.59。加上张阿加成。吃属性。增强属性之后。我的属性为:火系魔法攻击16833防御15964血条30427魔条48028命中31460闪避33057回血41.77回魔67.42攻速23.3移速384.27。就连其他几种攻击也分别达到物攻1809五攻2222精攻7845。

而东村乡勇的属性则为:物理攻击8085防御8330血条16760命中闪避12515回血42.65回魔42.65攻速80.85移速42.65。攻击对我不破防。命中闪避少了我三分之一。攻速在我的三倍到四倍之间。移速则只有我的九分之一。这样的属性。在单挑中我是稳赢。

心中暗暗对比了双方的属性之后。再无迟疑。首先把包括二十个私属兵力在内的99人组在队伍中。然后一脚踏了出去。开始向对方的乡勇叫板。约战单挑。

东村乡勇就是东村在这里的脸面。而且他就是东村在这里唯一的脸面了。除了他还真沒有其他人可以帮他维护脸面。所以在我的挑衅之下。只得硬着头皮上前迎战。其实他也很清楚了。我骑着的是雪豹王坐骑。这在整个雪茄岛可都是拉风的事情。不过他也看出。我的将格并不高。而且系统所显示的军衔也沒有。所以这是他唯一的机会。

三个部已经答应归顺我军的居民则都瞪大了眼睛。看着我带着20个人就敢前來挑战。也想知道我到底有几两重。乡勇虽然惴惴不安。但为了面子。现在也不得不做出一副大义凛然的样子:“何方贼子。竟敢到我的独立领來撒野。难道不知道我拉莫斯的名头么。”

我不由一笑:“我今天就是來收服你的独立领的。话说你这里山青水秀。不但适合养老。更适合青年男女踏青打野战。实在是不可多得的好地方。这样吧。我们來切磋比斗。谁赢了谁是老大。你敢不敢。输了耍赖就是小狗。”

拉莫斯的眼珠子咕噜噜转了大半天。盯着我的雪豹王哈喇子流了三尺长。大约是想到这个雪豹王未必是我亲手抓的。所以他的机会还有一大把。想到这里。拉莫斯终于硬气地点点头:“好。就依你。谁赢了。谁就做这里的主人。输了的给赢了的打工。谁耍赖谁是小狗。”

我大笑。立刻发出切磋邀请。拉莫斯毫不犹豫就选择了接受。然后我纵豹而出。而拉莫斯则一路小跑过來。按照拉莫斯的想法。就算雪豹王是BOSS。也不过只是牙将一格的将格。属性比他两条腿差多了。凭着他力大如牛。到时候对于我还不是手到擒來。

我的脸上再次露出了笑容。先将火元素雪茄装进烟斗。点燃了美美抽了一口。算计着拉莫斯距离我的距离。忽然一口火喷出。2级的【喷火】。再加上我上个游戏日驯服的过程中经常使用火元素雪茄。已经让火元素雪茄的火系魔法加成达到了5%。所以这一喷的火元素攻击力达到了21136。扣除拉莫斯8330点的防御之后。照样打掉了拉莫斯12806点的血条。拉莫斯的血条一下子少了四分之三。不过拉莫斯并沒有察觉。他现在已经集中了全部精力。只想迅速冲到我的身边。一举拥有近战的优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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