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送你回家。”方逸琛赶紧跟上了快步走在前面的云季。
云季回去的时候心里也是极差的,一路走着,她都低着头,不知道是在想什么。
“不开心?”方逸琛很明显地感受到了那种带着沉沉压迫感的难受。
她很努力地扬起一个笑容,故作轻松地抬高了声音,“怎么会呢?都过去了。”
他知道她说的是之前在醉花楼遇到莫邪的事情。
“他并非良人。”
半晌,他停住脚步,站在她身后没头没脑地说了一句,声音不大不小,刚好两人都能听到。
她走在前面,步子也顿住了,她身形一抖,然后压抑着难掩的哭腔,酸楚地朝前走着。
方逸琛摇了摇头,早知如此,他也不会说这句话了。
云季近乎是失魂落魄地往家走着,然后转身对着他说,“谢谢逸琛侯,我还是自己回去吧。”
他也不做声,静静地跟在她的身后。
“我喜欢他,已经很长时间了,从第一次他来帮娘看病的时候。那时我只能隔着帘子看他,不敢直接上前,怕惹他厌,”她自顾自地说着,眼眶开始微微地泛红,“我真的很想去跟他在一起,即便只是待在一起,什么也不做,就静静地看着他。”
她忽然肩膀剧烈地抖动起来,“我瞒着家里人偷偷去了罗雀山,甚至女扮男装地假意落难被他救起,我抛却了所有的东西,可是即便是这样--为什么--为什么他的眼里从来就没有我!”
想到莫邪,方逸琛不知为何竟有一丝丝的羡慕之意。
深吸了一口气,他继续听着云季说下去。
“我也觉得舞倾城长的很好看,多才多艺,他喜欢她没有错,但是--他怎么连一点点心疼都没有地拒绝我!”
方逸琛神色郑重起来。云季现在说的话,足以要了她的命。
若是让别人听到了,只会让云季背上一个污蔑皇妃的死罪!
他疾步走上前,拉住她的手腕,“阿季,”他蹲下身来,认真地凝视着她的眼睛,那双乌黑的眸子里漾起微微雾气,在黑夜里似乎如同晶莹的黑曜石一般,灼灼地看着他。
他的脸烧红起来,像是喝了几分酒似的,在黑夜之中,那几份酡红更加诱人。
捧起她满是泪痕的小脸,他弯起了嘴角,“他--只是先遇到了她,”他一双大掌,修长的五指在她细腻的皮肤上细细摩挲着,“还有,他也不懂得珍惜眼前人。”
温热的指腹在她的脸蛋上细细地摩挲着,不一会儿,她的脸就热了起来。
“干什么呢你。”她娇嗔一声,然后躲开了他的手。
他微微一笑,整个人都显示出了异样的拔嚣。
“阿陌今日倒是因为你与我闹僵了呢,你说小丫头,我该怎么办?”
云季有些怔然地看着他,“沈陌也是个会生气的人吗?”
想到临走前最后一面沈陌看着自己阴冷的眼神,他有些感慨地说,“只是对我吧……他从来不会生别人的气。”
对别人,他永远都是那个不苟言笑的玉面公子沈陌,但是对于他,沈陌,从来都是一副寻常人的模样,在他的面前会落泪,会愤怒,会笑。
“你们之间……还会起争执吗?”她有些诧异地看着他。
争执?
仔细想了一想,两个人除了品味不太一致之外,其余的事情倒是有很多的共识,就比如处理一件事情,他们都能想到一个省时省力的法子,并且这两个法子通常都有异曲同工之妙。
但有些事情上,争执还是难免的。
就比如爱好方面。
方逸琛从小生活在一个普通的书香家庭,父亲、祖父都是私塾教师。因此他从小就是为了考取功名而努力地学习,在他的习惯里,自己的爱好通常是有利于学习的。像一般抚琴之事,他很难去耐得住性子去学习。
沈陌出生在一个有钱有权的书香世家,父亲沈墨砚培养儿子的时候就是主要想提高他的修养,所以卯足了劲儿送他去学琴学画。为了让儿子更好地学会画画,他甚至买下了一些名人的真迹,让沈陌描摹,所以沈陌也因此练就出来一双验别真赝的“火眼金睛。”
虽然这个本领对于一个世家公子来说并不必要,但是由于多了这一个本领,他也受到更多人的器重,器重不乏一些附庸风雅搜集名画的达官贵族。于是沈陌就逐渐地在京城扬名起来。
这也算是变相地符合了沈墨砚的另外一个想法吧,就是让自己的儿子也能像他当年一样,在京城里面闻名。
所以于沈陌而言,搜集名画却又不懂鉴赏就是一种附庸风雅的表现。因此当初在方逸琛花了大笔银子买进一幅又一幅的画作时,他就竭力反对。
好在这个并不对他造成什么巨大的影响,他只不过每天都要在赝品的注视下生活,忍一忍就习惯了。
但这一次,是一个女人。
就是因为他带回来的是一个女人,才让他这般勃然大怒。在他