看完雷峰塔和钱塘潮后,他们就上路了。真的没有雇马车,撼地虎送的那匹马在后面跟着,马背上放着包裹,几百两黄金也是很沉重的。这还是沿途花费了许多,剩下的黄金还有三百多两呢。细想开来,秦忧也不是什么好男人,从和岳珊见面之后,就吃着软饭,每天吃喝住宿,连车费都是岳珊付的,他身上的二两银子至今还没花呢。但是归根结蒂,所有的金子都是秦忧赚的,所以也不能说是吃软饭。三个人轻快走在江南的田径上,闻着稻田里飘来的香气,看着水田里唱着动听小调的农村妇女,如此动人景象,两人都有些陶醉了。有时候,岳珊干脆不走了,坐在田梗上听着唱完才走。是呵,人最需要的是什么?和平和安宁,相亲相爱。战争只是少数野心家的爱好,而百姓需要的是什么?是团圆,是温饱,是和睦。什么是幸福,幸福就是能好好活着。
在临安,岳珊给自己和秦忧分别做了几套衣裙衣裳,也给蓉儿做了几套。岳珊自己都是白色的,她偏爱白色。无独有偶,秦忧也喜欢白色,岳珊给秦忧做的衣服也都是白色的,质料和款式都非常讲究。岳珊见到秦忧后,就恢复女人的装束,她要把自己打扮得漂漂亮亮的,不然和自己的相公就太不匹配了。本来就英俊优雅的一对年轻男女,再加上白衣飘飘,更加益发出尘眩目。自己的相公也太英俊了,往来的女人见到秦忧眼睛都在放光,有的甚至冒出火来,在她不注意时总偷偷投来几个媚眼。可是秦忧谁也不看,眼睛都放在她身上了。放光也白放,冒火也白冒,媚眼更是没用,岳珊心里想。凡是女人都爱吃醋,她也不例外。她知道秦忧自小生活在富贵之家,对装饰非常在意和讲究。况且她们现在也不缺钱,秦忧还特别会偷,有几次半夜了,她无意中说想吃什么,秦忧出去不久就带回来了。她问他在哪里买的?他说,是在做这个菜的饭馆里偷的。他出入富人之家或官府如入无人之地,连她都跟着偷了几次,也是她硬缠着他才去成的。不过角色并不高级,是在外面放哨,觉得还挺好玩的。有时候自己都偷偷笑,相公是个贼,自己则是一个贼婆,还死皮败脸缠着他一起偷,他不带她还不高兴,这在过去是根本不可想象的,做梦都不敢想。不过偷东西真是一件很剌激的事情,黑夜里,还得防着人,走路悄悄的,左顾右盼的,真的很剌激,容易让人上瘾。岳珊美美的想着。
两个人走在前面,蓉儿在后面跟着,马也不用管,自动跟着,包裹都放在马背上。金童玉女,才子佳人,干活的农民纷纷投来艳羡的目光,似乎在说这真是天生的一对。起初,岳珊还有些不好意思,时间长了,也就习以为常心安理得了。
“你怎么知道我有病,又怎么到我家给我治病呢?”岳珊对这个问题想了很久。
“我不知道,但我总觉得,我们秦家欠你们岳家的,虽然你爷爷的死,罪魁祸首不是我爷爷,这也是后来才明白的,但背骂名的是我爷爷。我想补偿,又不知怎么补偿?就想到你家看看,看有什么需要帮助的没有?听说你有病,就想试试。这些年,和师傅除了学习武功,就是学习医术,自觉得还算有心得。你是我第一个病人,也是本公子初试牛刀,谁料想马到成功。”秦忧的心情逐渐开朗起来,说话也活泼起来了。
岳珊用手捧住胸口:“你这一说,我都有些后怕,原来我是你的试验品哪,要知道这样,我就不让你治了,万一治不好,我找谁算账去?再说你也不害臊,从来没治过病,不知深浅,人家一个年轻女子,让你借治病为名随便轻薄。”
“这你可冤枉我了,我那也是没办法呀,谁让岳大小姐得上非得让人轻薄的病了?救命如救火,否则岂敢轻薄一个天仙呢。幸亏轻薄得当,不然仙子也不能自投怀抱呵!”秦忧一点也不畏惧她的抱怨。
“你缺德,谁自投怀抱了,那是你自作多情,落井下石。不过看来我也只能认命了,一朵鲜花就插在什么上了……”岳珊装作认命似的痛心疾首。
“现在说什么都不好使了,你就认命吧。”秦忧一点也不领情。
“不认命又能有什么办法?后悔也来不及啦。”岳珊笑着说。
两个人久久对视,浓浓的情意一览无遗。“我不后悔,我幸运。”岳珊小声说。
“你的病从根本上讲不是病,是经络不通,没有足够的真气打通,再好的医术也没用。本公子苦练内功十二年,原来就是为了给你打通经络的呀?那个时候每次行完功我都累的要命,赶紧打坐,功力都退步了,命苦的不是你,而是我。”秦忧打趣岳珊。
“那你也认命吧,你上辈子就欠我的,这辈子还欠我,连下辈子都欠我呢。”岳珊一点也不领情。
“那我就永生永世还债。”秦忧诚恳地说。
岳珊非常开心,她就愿意听这样的话,永远也听不够,再优秀的女子,也愿意听最普通的情话,哪怕明知是假的。最开心的是她知道,秦忧说的都是实话。
原来爱情这么美好,两个人打情骂俏,回山如同旅游,风光旖旎,乐趣无穷。
江南的夏天,最是美丽,他们没有时间要求,没有银子限制,愿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