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墨为了自己可以一劳永逸所以想到了写书这个既可以赚钱又可以教导这几个榆木疙瘩的两全之策。
但是千算万算没有算到曾建不识字这件意料之中,情理之内的事情,也真真的是有些失策了。
可是不管之后如何再教曾建,林墨这书还是得写完。
林墨坐在书桌前,冥思苦想,最后决定结合自己前世的各种见闻来写一本古代版,猎美三十六计!
正所谓没吃过猪肉,但是你难道你还没见过猪跑吗?林墨表示小菜一碟!
整整三天时间,林墨没日没夜的思考着,创作者,修改着,终于林墨完成了他的大作,总共二万四千字的猎美三十六计!
看着自己面前的猎美三十六计,林墨的心里充斥着自豪,这可是我的第一本绝世大作啊,可是具有着非比寻常的纪念意义!
第二天一大早,林墨便带着曾建迫不及待的去了宝贤书庄。
才一见到掌柜,林墨急不可耐的拿出了自己的作品递给了掌柜,“掌柜的,你看看我写的怎么样?”
接过林墨递过来的纸张,掌柜的轻声读道,“猎美三十六计?”
掌柜的心中一阵鄙视,“酒囊饭袋就是酒囊饭袋,这都写的什么玩意?”
见到掌柜脸色变化却不发一言,林墨有些焦躁,轻轻咳嗽了一声。
掌柜也是回了神,虚伪的笑道,“林公子,您写的书好不好不是老朽说的算,而是顾客说的算,您说是吗?”
“恩,所言甚是。”
“那这样吧,您这书咱们先印它个二十册,看这销售情况如何再考虑是不是多印还是减产,您说如何?”
“那便依掌柜所言”林墨眉头微皱,却还是应道。
“按照我们先前谈好的百字一文,你这里一共二万四千字,也就是二钱又四十文,印刷还要重新眷写,老朽就不算林公子的了。”掌柜把手里的算盘敲得噼里啪啦的响,然后准确的拿出二钱又四十文递给林墨。
林墨接过银子掂了掂,心里一阵感慨,真是人比人气死人啊…
“另外,秽书的售价比正常的书低,只有一两银子,不过这分成还是五五开,林公子可以先回去耐心守候几天,再来书庄看看成绩如何。”掌柜的依旧站在柜台后面,在不停的算着什么。
到这里,林墨的目的也已经全都达到了,再留着也没什么意思。起身,带着曾建离开了书庄,回到林府,准备好好的看会儿书。
因为明天就是纳兰雄搬到江宁,举办贤人会的日子!
别人既然邀请了自己,那么林墨也是决定不争馒头也要争口气,至少不能丢脸吧?
俗话说的好,临阵磨枪不亮也光!
林墨坚信的一头扎进了文学的海洋,幸福并快乐的遨游了起来。
深夜,林墨的卧室依旧灯火耀耀,不过你要是以为林墨还在刻苦学习的话,那我只能说你一句,你还是太年轻了!
只见房间里的林墨口水直流三千尺,淋得书本湿哒哒!
“呼~噜~呼~噜~”林墨的胸口缓慢而有节奏的起伏着,时不时的砸砸嘴,似乎正做着一个好梦。
“吱呀~”门被悄悄的推开,一个俏皮的身影跳了进来,看到林墨口水横流,呼呼大睡的猪样,不满的撇着嘴。
“哼哼,这个笨蛋大哥,怎么睡得像个死猪一样?真讨厌~”
林瑟舞皱着小鼻子,蹑手蹑脚的准备离开时,突然视线被林墨前几天写书时丢弃的废稿给吸引住了。
林瑟舞蹲下身子从林墨的纸篓里拿起一张下人还没有来的及取走丢掉的一张废稿,映入眼帘的便是,
“那个少年不多情,那个少女不怀春?”
没错,这句话就是林大公子无耻的从《少年维特之烦恼》里面借鉴来的。
只这简简单单的一句话,就看的林瑟舞小脸热热的,轻轻地啐了一口,“这个色狼大哥瞎写些什么玩意啊~真害羞~”
林瑟舞虽然嘴里小声的抱怨着,可是这目不转睛的视线还是深深的出卖了她…红着小脸看完了林墨写的一张废稿,林瑟舞意犹未尽。
看着纸篓里还有不少的废稿子,林瑟舞咬咬银牙,干脆一不做二不休,一把抱起纸篓跑了出去。
林瑟舞做贼心虚,跑出去的时候竟然没有注意到曾建正从院子的一角晃悠过来。
曾建看着小小姐抱着个纸篓慌慌张张的落跑的样子,摸不着头脑,“这小小姐抱着少爷的废稿篓子怎么像捡着宝贝一样?读书人的怪癖啊~”
曾建感叹的望向天空中的皓月,幸好帅气聪明的他,就没有这种怪癖,没有这种烦恼,他所要做的就是每天被自己给帅醒,就够了…
咳咳,扯远了。
“……”
第二天的清晨,林墨睁开惺忪的睡眼,只觉得浑身上下每一处是不疼的,起来一看,妈呀,这书都快被他的口水浇成糊糊了…
心里赶紧道了一声“阿弥陀佛”,然后捻着手指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