帮助警察破案。”
“啊?!有这事,太好了。”我说着,坐到电脑前,建了一个文档,准备开始纪录林芸打听来的资料。
送走林芸后,已经差不多是半夜了,但是我还是没有要睡觉的欲望。我眼前就是飒飒一案的资料:
死者杨小飒,昵称飒飒,是S市一家外企的打字员。
他的男朋友,王界,是S市一家杂志社的实习编辑。
两个人是大学同学,就是在那时建立的恋爱关系。这次他们是利用双修日来M镇——也就是我现在所住的这个小镇后面的野生森林冒险。
至于他们迷路以及来M镇求援再到发现死者尸体的经过,和我所听到以及亲身经历的完全吻合。
关于杨小飒的死因,验尸报告上说是被利器(估计是匕首之类的东西)刺穿心脏致死。因为尸体发现得很及时,很容易就通过验尸得到了确切的死亡时间,是在七月二日晚上六点左右。
死者被严重分尸,全部残肢都被用塑料包裹起来堆放在森林中的守林人废弃木屋前。残肢的断面很粗糙,因此断定是被斧子之类的东西砍断的。而且残肢一共有二十一块之多,一个人如果想要把尸体肢解到这种程度,需要很长的时间。另外,因为距离死者死亡时间很近,法医通过鉴定确定死者的被肢解的过程是在六点半到八点半之间。
以上差不多就是林芸打探到的全部资料了。
我把身子靠在椅子的靠背上,轻轻闭上眼睛。我曾经在笔下写了无数起杀人案件,其中有分尸情节的也不在少数。但是这次的感觉却截然不同,一切都是这么的真实。
死者和我素不相识,我只不过因为机缘巧合而成为了这个案子的当事人之一。也许是因为职业的原因,所以我才对这个案子倍感兴趣,因为我感觉这次的体验对于我以后的写作会很有帮助。更主要的是,我是一名推理小说的写手,我之所以去写推理,而不是写一些奇幻,武侠之类的东西,完全是因为我对于推理这种脑力较量的喜爱。
按照小说中的逻辑,一旦找出死者被杀的动机,那么凶手也就昭然若揭。但是根据目前掌握的线索,暂时还是无法弄清犯人行凶的动机。
因为死者死前没有被侵犯过的痕迹,随身携带的物品也没有丢失,而且死者还被分尸,所以就排除了因劫财或劫色遇到反抗而引发的过激杀人行为。
如果不是凶手临死起意杀人的话,那么就应该是谋杀了。至于谋杀的动机,可以分为很多种,例如情杀,仇杀,或则因为财产继承等问题引发的利益杀人。
如果要了解死者的详细社会背景,从中找出与其有过节或利害关系的人,看目前的情形,简直就是不可能的任务。那晚在树林里的那一幕就让我深刻的意识到,现实中的警察根本不卖我这个推理写手的帐,从他们那里估计很难得到有用的情报,直接去死者家人那里调查的话,估计情况也和警察差不多。
这时我开始怀念起我笔下那些无论在警察还是在死者家属面前都威风无比,随便说几句话就让让他们必恭必敬的把情报主动奉上的侦探来。
因为深刻的体会到了虚拟世界和现实社会巨大的反差,所以我放弃了根据线索推理案情从而找出凶手的计划,改为依靠直觉臆想出凶手的真实身份。
同样是按照推理小说的逻辑,一般的凶手都是和死者关系密切的人。但是我对于死者的社会关系了解有限,唯一符合这个条件的就是她的男朋友王界了。
但是很快我也放弃了这个想法,王界可以说是和死者关系最密切的人,且不论他们之间是否貌合神离,出现过一些矛盾。即便是他们之间出现了裂痕,也应该不会严重到必须杀人分尸不可。
况且法医鉴定说,死者被害的时间是在当晚六点左右,而把尸体被肢解的时间是六点半到八点半之间。根据王界的证词,他也是在当晚六点左右离开案发地来M镇求援的,从案发的看林人小屋到M镇我的住所,有起码三小时的路程。所以即便假设是他在六点杀人并开始分尸,等到分尸完毕也差不多是八点多了,那么 他绝对来不及在九点时出现在我的窗外。
呵呵,不在场证明,我曾经在小说中无数次使用过这个词汇。但是没想到这次我却成为了一个犯罪嫌疑人的不在场证明的证人。
但是小说中的犯人总是使用了某种手法,从而给自己制造了不在场证明。那么王界是否也是使用了某种足以迷惑我和警察的手法吗?
一边背着尸体一边分尸?这样做的话,分尸时间上就吻合了,但是如果是这样的话,尸体的碎块应该是沿途丢落在案发地到M镇的路上。可是我们所面临的情况确实尸体碎块一块不缺的全都集中在案发现场。这样的话,这个手法就被排除了。
现在看来很可能是凶手杀人后本打算分尸后抛尸,但是因为某种原因,也许就是我们的到来,而打乱的他的计划,所以他才不得不丢下肢解好的尸体仓皇逃跑。
如此想来,我们赶到现场时那个凶手也许就在我们附近,但当时我却完全被这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