梅瑰园,既然敢以瑰字命名,自然是有其过人之处的。
这瑰字一出,便是集合了亭台楼阁之精致、姹紫嫣红之芬芳、灵石奇岩之妙绝,更有清歌曼舞点缀其中。不过眼下嘛,花朝未到,百花未开,但草色方嫩、枝头新绿,墙角怪岩之处,迎春花鲜嫩可爱,合在一处,造就了一番郁郁生机。
不过既然是赏梅宴,梅瑰园里最耀眼的当数这千树万树的梅花:粉的可爱,红得耀眼,白的纯洁,淡的清贵,绿的宜人……各类品种的梅花应有尽有,真真是让顾灵伊大开眼界。
前世今生,两世叠加,她都没有一次见过这么多种类的梅花,有些,她甚至还叫不出名字来。再次感叹,林府南城第一首富的名头,却是毫无虚传啊!
顾灵伊深吸一口气,满心满肺全是梅花的香气,如至人间仙境。
“果然是个好地方,林夫人,你藏着这样的佳园不肯叫人来游玩,可是小气了。”吴氏一进园子,便与林夫人开起了玩笑。
林夫人已经适应了吴氏的亲昵,对吴氏打趣的话,也游刃有余。
“佳园当是由富贵佳人前来游玩才是有趣,我说这满园的梅花前些日子怎么就是不开,眼看花期将过,还以为是花匠们照料不周。却不想,今日里却是开得旺盛,感情是因为知道有贵客临门,这才含苞待放,带贵人垂青呢。”
人未至语先到,声音如同大珠小珠落玉盘一般,清脆撩人,想来必是林家的三夫人寇氏了。
这是顾灵伊第一次见到寇氏,脑子里唯盘旋着一个念头:端得是个迷人的妖精!
只见她一身绛红色华服,以绿萼梅为绣,发髻高高盘起,戴了一只流苏金钗,左右各插了一对红玉簪子,眉间生了一颗胭脂痣,胭红如血,又别出心裁以同样色泽的胭脂在痣边画了一朵梅花,衬着她的容貌,既端庄娴熟,又撩人心弦。
听她说话,倒是符合了吴氏“有一张巧嘴”的评价。
她的双手各拉着一个小孩儿,左男右女,男孩儿眉间也有一颗胭脂痣,小脸白嫩俊美,女孩儿额间虽然没有痣,却点了胭脂,眉目如画,竟似一对活生生的金童玉女。
春花、夏雨也是见惯了各色美人的,初见林家三夫人也同顾灵伊一样,直了眼睛,丢了魂魄。幸得都是姑娘家,最初的震撼过了,也便没什么了。若是个男子这般模样,怕是要丢了面子又丢里子……
“三弟妹,你可是来晚了,该罚。”林夫人为大家揭晓谜底,笑着同寇氏道。
寇氏上前几步微微欠身,声音依然清脆,道:“路上被这两个小魔星给缠住了,耽搁了些时间。不过大嫂既然说要罚,我认了便是”眼波流转,媚态横生,朱红轻启,道:“待会儿便罚我多喝几杯大嫂亲手酿制的梅花酒,那滋味我可是想得紧呢。”
林夫人碎她一口,道:“你倒是想得美,今年,我统共才酿制了五坛,先前没留神儿被你诓去一坛子,这才几日工夫,又打上我酒的主意了。这次我可告诉你了,没门。”
吴氏含笑听这两妯娌之间打笑,也不插嘴。
“顾夫人,前面便是兰芷汀声了,兰芷汀声连着步莲台,坐在榭内,卷起四面的帘子,既赏梅四周栽种的梅树,又可观赏到步莲台上歌舞。是以,大嫂同我便将此定为大家的聚会场所。”寇氏笑着同吴氏介绍道。
吴氏举目看了看,虽是冬日,湖上的水却没有被冰冻,阳光映射下一片水光潋滟,不由笑赞道:“果真是好地方。”
步莲台上,在吴氏进入兰芷汀声那一刻,便已经丝竹声起,歌舞盈盈。
待吴氏进去步莲台时,里头已经坐了许多家夫人了。因这里吴氏品级最高,虽没有穿命妇朝服,常年蓄养的气度,也不是旁人能比拟的。步莲台里先到的夫人们,见林夫人领着吴氏进来,纷纷站起身来同吴氏行礼。
吴氏面带微笑,亲和有礼,道:“大家都是在林夫人家里做客,那些个虚礼就不用了。”
虽是这么说,其她的夫人们,还是坚持俯了一礼。
在林夫人的邀请下,吴氏入了主座,然后林夫人与寇氏也入了座,再之后,其余的夫人们也一一入座,便有侍女送上茶水果点。
“那穿百蝶裙领舞的,可就是林家二郎千金买笑的那位念云裳姑娘?”吴氏坐下后,便对步莲台上的既歌且舞的歌舞伎很有兴趣。
林家二郎前年在秦楚楼中千金一掷,替一位名叫念云裳的头牌歌妓赎了身,据说这位念云裳自从梳头接客以来,只卖艺,不卖身,从不曾展露过一丝笑颜,却在赎身日,展颜一笑,艳惊四座,一时在风月场中传为佳谈。
蓝氏更是因此气病了身子,缠绵床榻半年之久,这次赏梅宴也没见她出来待客,怕她身子还是没有好利索吧。
其实吴氏倒不是特意为难林夫人与寇氏,只是对林家二郎千金投掷的念云裳姑娘好奇得紧,一时口快便说了出来。当然,以她的身份,在此事上,对林家也够不上冒犯,充其量也就是戳到人家隐私罢了。
寇氏转移话题道:“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