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阳大三天前在东门外市的窝棚区,干了一件很坏很坏的事。他去玷污一个很善良的姑娘,那姑娘不答应,跳进了护城河里,淹死了。她上个月才满十四岁。”
阿秀说到这里,停了下来,握剑的右手紧了紧,然后似乎陷入了回忆。
“琴姐”这时已经平静下来,望向阿秀的眼神有些无奈。她觉得,眼前这个十一岁的少年郎,尽管比平常小孩壮硕一些,但要杀掉阳大那头“大熊”怕是很难,恐怕会就此夭折。这样一个少年,死在一个地痞混子手上,真是可惜了。但当她注视少年的眼神,观察少年笔挺的身躯后,又隐隐觉得,这少年可以做成一切事情。
阿秀停了一会儿,又继续说道:
“那姑娘叫小婵,我和阿弟都喊她姐姐。姐姐很照顾我们,经常省下吃食给我们,还给我们御寒的衣物和被子。有几次阿弟病了,也是她去找了草药,熬给阿弟喝。我早就想好了,等我长大了,再长大些,挣了钱,买了房子,就把姐姐接来一起住,把姐姐像菩萨那样供着。”
说道这里,阿秀又盯向“琴姐”,以一种拥有奇特说服力的语气说道:
“所以,我今天一定会杀掉阳大。”
屋内再次陷入寂静。
夜过子时,小巷外面传来淅淅索索的杂乱脚步声,三个摇摇晃晃的大汉身影缓缓接近大门外明晃晃的罩灯。快到大门时,走在最前面的汉子扭头对后面两人说道:
“到了,你们回吧。”
后面两人停下脚步,扯了个酒嗝,含含糊糊道:
“那,好,我们回,大哥,明儿见。”
大汉到了门前,抬头望了望罩灯,感觉这灯光似乎比往常更加刺眼。随后,大汉抬手推开大门,跨入院中,又习惯性地将大门关闭、上栓。大汉下意识晃了晃头,似乎想醒点酒,然后迈步走向有隐约光亮射出的堂屋大门,一边走一边喊“琴儿,我回来啦”。
大汉推开虚掩的堂屋门,同时跨步而入,刚要转身关门,突然腰间传来一声“叮”响,然后一股冰凉透体而入,随即腰腹处又传来一阵火辣辣的剧痛。他刚想呐喊出声,喉咙处涌出一股热流,将他的声音淹没。随后,又有尖利的东西接连刺入他逐渐失去知觉的、破布般的身体。
大汉栽倒在地,肩颈扭动,翻出红彤彤的眼睛,侧头望向那个少年,看清了少年的脸。然后,他听到了生命中最后的声音:
“阳大,我为小婵报仇了!”
阿秀手持短剑,蹲到阳大身边,拨开阳大腰部破开的衣服,捡出几片破碎的刀片。那是阳大随身携带的短刀,平常斜插腰侧,藏于衣内。
“大意了!不过,阳大的佩刀太脆、太差,真是侥幸!”阿秀喃喃道。
阿秀不知道的是,阳大的佩刀并不差,那是阳大从地摊市场收到的,货真价实的精钢炼制的军刀,前朝高级军官专用的佩刀。
阿秀先把阳大的身体拖入院中,再去厨房清洗了身上和刀上的血迹。最后又在屋内收了三十多两的碎银。他并没有打算拿走更多银两,身上银子太多不利于他后续的逃亡。离开前,阿秀告诉“琴姐”和已经苏醒的“春嫂”,让她们不要担心,他离开时会敞开大门。天亮后有人经过,会看见阳大的尸体,很快会有人来给她们松绑的。
当阿秀从某处隐蔽的涵洞钻出城墙时,立马有个十来岁的小孩从旁边草堆处向他招手,阿秀一下溜了过去,与那小孩一起隐入草堆后。
“阿哥,成了没?”小孩急切问道。
“成了!”阿秀举起紧握的拳头道。
“太棒了!”小孩举起两个拳头晃了晃。
“这里有些银子,你找个地方藏好,先不要用,至少三个月后再取出来用。”阿秀掏出衣袋里的碎银递给小孩。
“阿哥,你呢?”小孩道。
“我留着一些呢,我身上不能多带钱,否则逃跑起来费劲。”阿秀解释道。
小孩点点头,收起银两。
阿秀又道:“今天的事,你什么也不知道。就按咱们之前说的做。北市老茶铺的关掌柜、南市悦来客栈的刘掌柜,还有东市车马行的赵管事,都是好人,你也都认识,你都可以去他们那里找活计。还有,一定要把身体打熬结实了,这样才能活下去。我要是逃出去了,以后我会回来找你。要是没逃掉,那就一切休提。”
阿秀又唠叨了一些注意事项,小孩不断点头,眼里噙着泪水,愣是憋着没流下来。
最后,阿秀帮小孩一起藏了银子,做好标记,背好早前准备的干粮袋,这才悄悄离开,踏上逃亡之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