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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116章 轩昂番外(6 / 6)

跟妈妈跳芭蕾,于芭蕾舞曲可熟悉了,但她跟着妈妈只是好玩,她并不喜欢跳舞。

而陈轩昂在台上演奏的第一曲,柴可夫斯基的《胡桃夹子》,是嘟嘟还在娘胎里时就在听的胎教曲。

她的耳朵都听起茧子了,也不觉得它有什么特别之处。

但当轩昂的手轻轻按上琴键,当他扬起那张五官分明,鼻梁悬挺的脸,当他忧郁的双眸凝视琴键,当琴声宣泄而出,嘟嘟从这古老的曲子里,却听出了与以往完全不一样的新奇。

从舅舅的琴声里,糖果仙子的轻盈可爱,欢乐甜蜜,《阿拉伯舞曲》那种独特的异域风格,以及《牧童》,当它随着琴键倾泄而出,嘟嘟恨不能站起来,跟着音乐翩翩起舞。

下一首是《浮士德的天谴—妖精之舞》,这是嘟嘟从来没有听过的曲子,她也从不曾对芭蕾感过兴趣,但在听到它的那一刻,她的脑海里立刻就有了芭蕾舞者翩翩起舞的片段。

台上的钢琴家演奏的无比投入,台下的观众或者懂,或者不懂,但轩昂的琴声有种魔力,能让人带入自己的情绪。

当《普罗米修斯》结束时,嘟嘟举手鼓掌,并对爷爷说:“爷爷,我想跳舞!”

冷兵一愣,旋即说:“但你原来总说你要当飞行员。”

女孩趁着鼓掌间隙高声说:“但舅舅的琴声让我觉得跳舞是件超级开心的事呀。”又问:“开战斗机能像跳舞一样好玩吗?”

冷兵再度愣住,终于还是客观的说:“不但不好玩,而且随时会有生命危险!”

“我要跳舞,我想跳舞!”嘟嘟说着,开心的朝台上挥舞起了手臂。

因为舅舅欺骗过她,嘟嘟依然不喜欢舅舅。

但舅舅的琴声让她有一种无与伦比的开心,女孩也终于懂得为什么妈妈总会说,当有轩昂伴奏,舞剧就等于成功了一半了。

坏坏的舅舅弹的琴可真好啊,琴声或急或慢,蕴含着的感情或快乐或悲伤,它牢牢牵着嘟嘟的,以及在场所有观众的心。

于轩昂,这是验证华国人是否懂钢琴艺术的试探,而于嘟嘟,这是她音乐美学和思想的启蒙。

在此之前,嘟嘟从没想过自己长大了要做什么,而在听完舅舅的演奏会,在如雷动的掌声里,嘟嘟确定了一件事情:她要在轩昂舅舅的伴奏下,像妈妈一样,永远生活在舞台上,灯光下,琴声中。

她要跳一辈子的舞!

而轩昂,也从如雷般的掌声中确定了一件事,在这个有着几千年灿烂文明的古老国度,长久的历史传承让他的同胞们更加懂得欣赏艺术。

艺术无国界,它是只要艺术家足够优秀,表现的足够好,就能引起大众共鸣的东西。

或者如今的钢琴艺术在国内还算小众,但观众足够热忱,他们对他还抱着一种偏见,一种,自己培养的孩子终于登上殿堂式的,偏宠,宽容的偏见。

所以他们给予他的掌声,比之他的真实水平还要更多更多。

陈轩昂一身西装笔挺,长发飘逸,走到台前鞠躬,大幕闭合的同时,属于他的钢琴时代,也在华国拉开了帷幕!

《番外完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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