自骑士崛起,成为拉丁世界主战职业以来。
比武之风盛行。
这种比武一般由有名望的诸候或国王发出召集令,一般会提前两至三周向骑士发信,比如有一封典型的召集信是这样写的:“我们通知你,也敦促你,为了自己的名声,请备好马匹与武器,前来参加比武。谁要是获得优胜,就将获得某位女士为比武准备的一只熊。”
比武目的一般是为了炫耀武力,得到奖品还有荣誉;还有就是为了取悦女士站在高台上的目光;但如果比武双方怀有仇恨或争端,比武就往往会上升为决斗,这种战斗往往以一方战死为止,胜利者将赢得失败者的财产,如马匹、甲胄、财产等。
骑士比武的种类有马上较技和下马斗剑,分单人较技和多人集体参与,但无论如何,双方的人数都要相等。骑士强调作战的公平;这种公平体现在作战双方数量上、等级上及机会上的平等。骑士誓言中有这样的规定:“他们决不在超过一对一的情况下进行战斗,他们要避免一切欺诈和虚假的行为。”
虽然现实的残酷往往会让这种公平失色,但至少在比武中大多会遵守这样的规则。
而因为比武的极高危险性,高位骑士和贵族骑士们一般不会参与这种比武;往往参加比武的都是低级骑士,他们可以通过比武来积累财富和吸引富有的女人的青睐。
既然萨克森向罗伯特发起了挑战,怯懦者不配冠以骑士头衔,那么罗伯特就不能退缩,这是骑士的荣誉。
而罗伯特的这次与萨克森的比武,当然是一对一的单人比武,而且也是友好的竞技比武,只是为了满足某个乡下贵族男爵的不良目的,举行的一次非正式的比武,这虽然不合乎骑士法规,但是也不是什么大不了的事情。
要知道,你先是一名封臣,再是一名骑士,主君的命令往往是骑士的第一选择。
男爵道:“一场比剑需要不了多大的场地,既然如此,那我们就去训练场吧!”
一行人到了城堡外一块空地上,长宽有三十米左右,这里是领地卫队的日常训练场所,地上的泥土被垒平,有青石板铺在上面,不至于因为下雨天就会变成一片烂泥,对于一个男爵领来说,这样的训练场地算是不错了。
周围散乱的围了四、五十人,都是些听到消息,赶来看热闹的人,有领地卫队的军士、仆人、侍从,还有一些领民。
当然还有姑娘们,骑士的比武怎能少了女士的目光呢!这些女士是城堡的侍女,还有领地内有相对地位的自由民的未嫁女儿,还有艾芬妮,她正被这些姑娘们簇拥在中间。
罗伯特与萨克森在侍从的帮助下穿上链甲,这是锁子甲的一个变种,由金属线穿制而成的软甲,分全身和半身两种,防劈砍而不善防突刺;因为是步战,鳞甲和环甲甲胄类影响灵活,就不再穿戴胸甲或全身甲。
两人面对站立,各自坚剑当胸,提剑示礼。
帕尔诺。费森男爵作为裁判,也就是比武的判令官。
男爵首先献词道:“在上帝的见证下,在这里举行一场公平的比武,这是为了见证罗伯特和萨克森的友谊,所以双方不得蓄意伤害对方的躯体。”说到这里,男爵刻意提高了声音:“而胜利者,将得到美丽的小姐艾芬妮的一个吻!”
围观的人“哄”的轰然喧闹起来。
年青的姑娘们也嘻闹起来,向艾芬妮打趣着,艾芬妮红着脸,跳着脚还击着。
这个奖品真是有些出乎预料啊!可能获得一位美丽尊贵的少女的芬芳,也是一件令人陶醉的事呢!
罗伯特已经看到对手萨克森的眼睛中冒出了光,握紧了手中剑柄,看来萨克森对这个奖品可是很着紧啊!
男爵讲完话,对两个年轻人点点头,示意他们可以开始比武了。
两名骑士身上的防具都差不多,只是手中武器却不同,罗伯特持双手格兰斩剑,长六英尺,重五十余磅;而萨克森却右手握单手骑士剑,连柄长只四尺,左手持小圆盾,显然更为轻便灵活,攻防兼备。
两人对峙了一会,却一时没有动手。
气氛一触即发!
周围的平民们都屏住了呼吸,两位骑士的比武,在这偏僻枯燥的乡下,可是很少见呢!
艾芬妮握紧了小拳头,眼中闪烁着跳跃的光芒,男爵夫人拿着一柄仕女扇,在雪白盈腴的胸肉上轻拍着,颤出波纹来。
却是萨克森先沉不住气,把身子一伏,把上半身掩在盾牌后,不露破绽,疾进趟两步,单手剑一记直刺,如毒蛇吐信,当胸刺来。
罗伯特面对进攻,却神色冷静,只是一退,便退出攻击的距离;萨克森一击不中,脚步一垫,又追一步,左手发力持盾砸来,右手剑蓄势待击。盾牌攻击面大,被攻击者不能侧避,且罗伯特退势已尽,也不能再退,再退就将失去重心,那时只要萨克森持剑进攻,罗伯特的局面就会非常被动,可见萨克森虽然年青,但是战斗的素养与基础却非常扎实。
罗伯特面对进退两难这样的局面,却是不