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山脚的小客栈里跟人打赌,说谁能扛一头狼回去,对方就请他喝三年的酒,一壶接一壶,整整一千多天,顿顿不落。
这儿哪是一头狼?
横七竖八倒了一地,死状各异,有的咽喉被割断,有的脑袋开了花,鲜血浸透了泥地,湿漉漉地冒着热气。
粗略一数,少说也有七八只成年灰狼,个个皮毛油亮,獠牙森然——这数量,别说搬一趟了,就算分批来,也得来回好几趟才能清完!
虎头刘本就是个爱面子的糙汉,平时在村子里走路都带着风,说话嗓门大,做事讲排场。
若能将这一整群狼尸全带回村子,摆在家门口晾着,那可不光是赢了赌约这么简单。
他不得立马出名?
整个十里八乡都会传开:虎头刘一人独闯深山,手刃群狼,豪气干云!
以后他走在街上,谁见了不得抬手拱一拱,恭敬喊一声“刘哥”?
连孩子都会围上来听他讲这段奇事,老辈人也会点头称赞:“这后生,有胆识,能成大事!”
想到这儿,他心里一阵激动,热血直往脑门上冲,胸膛起伏,呼吸都快了几分。
他赶紧从地上爬起来,拍了拍屁股上的尘土,解开腰间缠着的两根粗麻绳——那是他平日用来拖野猪用的结实家伙,拇指粗细,经得起重压。
他咬紧牙关,弯下腰去,手脚利落地把四只体型稍小的狼一一翻过身来,用绳子穿过它们的前腿和后腿,打上死结,牢牢捆在自己宽厚的背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