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决策程序规定》明确,所有重大决策必须经过公众参与、专家论证、风险评估、合法性审查和集体讨论决定等法定程序,杜绝“拍脑袋”决策。
《京州市优化营商环境条例》以地方法规形式,固化了一系列简化审批、加强监管、保护产权的措施,致力于打造稳定、公平、透明、可预期的市场环境。
《关于进一步加强财政资金使用绩效管理的意见》要求所有财政资金的使用都必须设定明确的绩效目标,并进行全过程绩效监控和评价,提高资金使用效益。
这些制度的建立和完善,如同为京州这艘大船重新校准了航向,安装了更加精密可靠的导航系统,确保其能够沿着法治化、规范化的轨道行稳致远。
拨乱反正,非一日之功。
但京州,已经在袁天的带领下,迈出了重塑政治生态、构筑发展新基最为坚实的第一步。
沉疴渐去,正气抬头,一个更加清爽、更有活力的京州,正从废墟中站起,拭去尘埃,准备迎接崭新的黎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