样,她还是那个会甜甜地叫他“姐夫”的小姨子。
他现在,也确实需要找个人说说话,一个还能把他当成“家人”的人。
“好。”他应了下来,“你说地方吧。”
……
半小时后,市中心的一家连锁快餐店。
正是午饭时间,店里人声鼎沸,充满了食物的香气和年轻人的欢声笑语。
林墨找了个靠窗的角落位置坐下,点了一杯最便宜的冰可乐。
他看着窗外来来往往的人群,看着那些说说笑笑的学生和情侣,感觉自己和这个热闹的世界格格不入。
他身上还穿着于慕灵的衣服,宽大的t恤和运动裤,脚上是于慕灵扔给他的那双崭新拖鞋。他就这么一身不伦不类的打扮,从半山别墅坐地铁来到了市中心,一路上收获了无数异样的眼光。
可他已经不在乎了。
尊严、体面,这些东西,早在昨晚那个冰冷的客厅里,被姜雪一脚一脚地踩碎了。
一杯可乐快要见底的时候,一道身影匆匆地推开快餐店的玻璃门,四处张望着。
林墨抬起头。
是姜月。
她一眼就看到了角落里的林墨,眼睛一亮,快步走了过来。
“姐夫!”
她今天穿得很简单。一件白色的圆领t恤,胸前印着小小的字母,下身是一条浅蓝色的牛仔裤,裤脚微微卷起,露出一截白淅纤细的脚踝。脚上踩着一双干净的帆布鞋,长发扎成一个清爽的马尾,脸上未施粉黛,素净得象一朵刚刚绽开的栀子花。
这身打扮,让她看起来就象一个再普通不过的清纯女大学生,身上那股青春活力的气息,和这个嘈杂的环境融为了一体。
她拉开林墨对面的椅子坐下,将肩上的双肩包放在旁边的空位上,一双清澈的眼睛担忧地看着他。
“姐夫,你脸色好差。”
林墨看着她,没有说话。
看着这张和姜雪有着七八分相似,却更显青春稚嫩的脸,看着那双和姜雪如出一辙,此刻却写满了真切关心的凤眼。
林墨的心口,猛地泛起一股难以言喻的酸涩和苦楚。
仿佛是一场跨越了七年时光的、残忍的重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