当前位置:读零零>其他类型>落难千金:做个村姑也很香!> 第52章 习俗与律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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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52章 习俗与律法(2 / 2)

义、理所当然的事。

凭什么别人就可以卖,他们家就不行?

对于他们的这个疑问,县令给予的回复是,“民不举,官不究。”

而且也没人像他们似的,竟敢跑到庵堂打砸闹事,直接把自家罪证递到了县令手里。

县令没说的是,他们最该庆幸的,其实是他们只打砸了一些寻常物件,并没有故意跑去损坏佛像,不然光凭这条,县令就可以干脆利落的判他们徒三年。

至于人口略卖这回事。

历朝历代,人口略卖都被视为违法行为,同样的,历朝历代,朝廷对地方的监管都不到位。

不仅村镇,就连各县县城,也就是县衙所在地,官吏、衙役们在大多数时候,也还是管不到别人家里去。

再加上律法虽然禁止长辈卖掉子孙,但却规定以父母和其他法定尊长为子女、卑幼的主婚人,从法律上明确了尊长的主婚权,这就为很多做长辈的,提供了打着“为晚辈操持婚事”的幌子,卖掉自家子孙的机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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