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及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是侦查工作的两种新兴技术与方法,对疑难案件的侦破具有重要的作用。同时,二者之间有着密切的关系,侦查实践中,其相互支持、相得益彰。侦查中同时运用其两种技术和方法,并使其相互支持、参照和借鉴,对增强彼此的科学有效性和提高侦查工作的准确性,有着重要而显著的作用。
一、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对准确确定拟测嫌疑人,从而正确合理地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具有重要的作用
虽然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对及时排除无辜,准确认定涉案人具有显著的作用。然而,能否将涉案人纳入测试范围,同时又不过多牵扯无辜者,是保障这项技术有效发挥作用的前提。因此,根据案情尽可能合理地确定测试范围是犯罪心理测试应注意的问题。在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协助疑难案件侦查审理的实际测试中,往往一些案件由于案情复杂,前期侦查工作中,要么排摸范围较大,嫌疑人过多;要么排摸不到位,涉案人未圈入排摸范围,或是圈入后又被排除。这就需要进一步地分析确定,以正确合理地确定拟测嫌疑人范围。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由于其对案情分析和案犯刻画的独特功能,使其在分析、排摸和确定嫌疑人中常常发挥着重要的作用,从而为正确合理地确定拟测嫌疑人起着重要的作用。
例如一起特大纵火杀人案:案犯将汽油桶点燃后投入一个体修理部业主家中,致其全家四口,三人烧死,一人重度烧伤。由于被害人指证,将一60几岁男性老年人(退休干部)作为重点犯罪嫌疑人,围绕其开展工作。同时,也排摸出另外多人为嫌疑人,并准备对其进行心理测试。我们在听取专案人员对案情的介绍后,根据该案特点分析认为,重点嫌疑人虽然系被害人指证,但被害人是在火起后一人跑出来追赶纵火者时,看到离他家几十米之外的该嫌疑人一晃进了自己的院子,并未直接目击该嫌疑人纵火,错误判断从而指证的可能性很大。而该嫌疑人系国家退休干部,已60多岁,家庭及子女等状况良好,且与被害人不处于同一社会、文化、年龄等层次,因而,一般构不成直接地加害与被害的关系。因此,该人嫌疑应予以下降。应在社会地位、文化、年龄、经济、职业、心态、人际关系等方面,有对应关系并有矛盾的其他人中调查排摸。结果根据这一分析意见,一位未被纳入调查范围的28岁男性被提及,从而通过分析将其确定为拟测重点嫌疑人。次日测试结果,正如心理分析的那样,该人为作案嫌疑人。同时,图谱反映,此案涉及两人。随又将与其关系密切的另一嫌疑人进行测试,这样,又通过测试确定了另外一位涉案知情人,而排除了原来的重点嫌疑人。后经调查取证、审讯等工作,从而使此案迅速告破。
在应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协助各类疑难案件的侦查审理实践中,类似上述情况较多,需要我们对前期侦查工作调查排摸的有关嫌疑人进行分析筛选和重新排序,以正确合理地确定拟测嫌疑人。而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对科学准确地确定拟测嫌疑人,从而正确、合理地开展测试工作,起着重要的支持和帮助作用。
二、犯罪心理分析技术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科学编题的重要基础
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有效应用的前提,是针对案情和案犯心理活动客观、准确地编题。编题不到位,则难于形成对真正涉案人有效地心理刺激,从而无法触发其应有的心理生物反应,也就无法使其表现出应有的图谱变化,因而,无法达到测试的应有目的,甚至会使涉案人因此而滑脱,导致测试工作的失败。 ‘
以杀人案件为例,如杀人的因素、动机,动机产生的时间,作案的准备过程,作案时间,作案的人数,作案工具和方式,作案时的心理状态,被害人当时的状况,作案人与被害人的互动情况,案犯的行为活动,作案后对现场及凶器的处理情况,案犯逃离现场后的去向及现时心理状态等,都是犯罪心理测试编题的重要内容。如果不对其进行深入细致地分析,就很难正确认识案情真相,客观把握案件有关要素以及案犯心理活动,从而使编题缺乏客观基础和事实依据,缺乏针对性和准确性,就难于贴近案件事实真相,使其编题准确、到位。因而,也就无法形成对真正涉案人准确有效地心理刺激,以触发其与案件有关的特殊的心理生物反应,从而影响测试工作的科学进行。
因此,客观、准确、到位地编题,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科学应用的前提。而犯罪心理分析技术,由于其对犯罪人心理活动以及案情的科学分析,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正确编题,提供了科学的依据,从而为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科学应用,提供了可靠的前提和保障。也正是因为这种至关重要的内在联系和保障作用,犯罪心理测试技术才将犯罪心理动态分析技术,作为该技术的首要阶段技术。这也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与所谓“测谎”技术的重要区别之一。
三、犯罪心理分析技术对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测后讯问。具有重要作用
测后讯问是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最后阶段技术。经过犯罪心理测试技术的检测分析而认定犯罪嫌疑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