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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六十一章 惊诧(1 / 2)

看着三人惊奇的目光,乔白很有优越感的笑道:“我这猞猁不是买的,是在山上捡的。”

“啊?捡的?”

丁瑾的眼睛睁的更大了,非常羡慕的道:“你们这山里还能捡到猞猁啊?太牛呐!你也给我捡一只好不好,我给你钱!哎呀,小乖乖,过来让姐姐抱抱!咦?跑的好快啊!”

丁瑾两句话没说完就爱心泛滥了,弯下腰就要去抱布斯。那小家伙跟在乔白脚边儿一副乖巧小猫的样子,可丁瑾这个生人一伸手立马就跑了。

布斯一跑,旁边的卡拉马上就追了上去,然后两只小家伙瞬间就无视了院儿里的一堆人,打打闹闹的就在院儿里撒起了欢子。

丁瑾的眼睛一直追着两只小家伙跑,一边儿看还一边儿咯咯娇笑“好可爱!哈哈哈!还会跳起来踩人家!哈!小狗狗好聪明,还知道绕弯儿追。”

乔白见丁瑾看的兴奋,在她边儿上笑道:“那只猞猁是纯野生的,是从山里捡回来的,叫布斯。小狗叫卡拉,卡拉的爸爸是山里的野狼,它爷爷跟祖爷爷都是野狼,它奶奶跟祖奶奶是军犬后代。”

丁瑾不看卡拉跟布斯了,把眼睛转向乔白说道:“这么说来,卡拉就不是狗了,应该是条狼才对。呵呵呵,一条狼一只猞猁,乔先生养的宠物真是出人意料。”

乔白轻笑道:“山里人么,没钱买别的宠物,只好自给自足去山上找了。”

丁瑾呵呵轻笑,正想说点什么忽然发现从外面又进来个人,到嘴边儿的话就又咽了回去。

从外面进来的是乔大勇,这小子左手拎着一只长尾巴花山鸡,右手提着一只肥兔子,两只竟然都是活的。

刚进大门儿,乔大勇就笑道:“小白哥,这俩都是在山上网的,现在还活着呢。”

乔白满意的点点头道:“去墙根儿杀了吧,一会儿吃饭的时候你跟小胡好好喝两杯。”

纯野生的山鸡跟野兔对城里人来说可是稀罕东西,司机小胡用眼神请示了丁瑾一下,然后就乐颠颠儿的跑墙根看乔大勇杀兔子去了。

见乔大勇送来了山鸡野兔,冯曦也不闲着了,跨过两个院子中间那道小矮墙就去西院儿里摘菜去了。

丁瑾其实早就想去看看西院儿的菜了,现在冯曦去摘菜准备做饭,她很自然的就跟了上去。

乔大勇跟司机小胡在杀鸡杀兔子,丁瑾带着秘书颜妍跟冯曦在菜地里转悠,卡拉跟布斯还在打架卖萌,整个院儿里现在就剩乔白一个闲人了。

刚才回来的时候只看了果树跟两只毛茸茸,前几天浇灌灵液最多的人参苗苗还没来得及看呢。扫了眼其他几人,乔白装作漫不经心的就来到了银杏树下。

“咦?我草!我的人参苗呢?”

刚走到银杏树底下,乔白顿时就急了!

原本围着银杏树种了三棵人参苗苗呢,可现在竟然连一棵都没了,树底下空了了的不见片绿。

“我草啊!留别人看家就是不靠谱儿!这个何水柱,他是怎么给看的家啊?院儿里有草有菜有果子,可为什么偏偏把树底下的人参给祸祸了?水柱叔,你大爷啊!你祸害我的人参苗苗,改天我就去县里祸害你家苗苗去!”

本来还指望着把这几颗人参苗苗养大了卖钱的,为此乔白把积攒的大半儿灵液都浇了下去。可现在倒好,回来后不但没见人参长大,竟然连苗儿都没了!

乔白心里气的要死,可何水柱毕竟是冯曦的老爹,想骂也只能在心里偷偷骂!

“草啊!气死我了!”

恨恨的踹了一脚银杏树,乔白憋屈的蹲地上就画起了圈圈儿。

刚画两个圈圈儿,乔白忽然发现了两个豆粒大小的小东西。拿小棍儿拨了拨,乔白顿时懵了。

本来以为是两颗羊屎蛋呢,哪知道竟然是两个人参种子!

这儿怎么会有人参种子的?买的那包人参种子可全都种到后山叉子岭了,从来没在这儿埋过啊!

忽然,乔白一下想到了什么,整个人瞬间就趴在地上找了起来。

在原先种人参的位置,乔白小心翼翼的扒开了一点儿土层。

土层扒开不到两厘米,乔白忽然看到了一个比小指头尖稍微细点儿的嫩黄色根茎。

一看到这个根茎,乔白手上的动作顿时就停了下来,嘴里更是忍不住一声低呼“芦!还是马牙芦!”

见过人参的大都知道,人参主体上面有一段稍细的根茎,那段儿根茎就叫芦头。芦头在人参主体的上面,是浅土层里的根。每年秋季人参的地上部分会脱落,来年春天再生。脱落的部位就会形成茎痕,这个茎痕就俗称“芦碗”。根据芦碗形状的不同,通常会分为马牙芦、堆花芦、圆芦、线芦等等。

由于人参生长缓慢,每年形成一个芦碗,所以市场上有根据芦碗数量判断人参年份的规矩。

另外,新人参种下以后,要三年才会开花,五年或六年才会结果。

可现在,乔白竟然发现了人参种子,扒开土层竟然看到了芦碗!这,难道这人参短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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