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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三章 猎(1 / 3)

许昌地处中原中部,四面是广袤的大平原,没有洛阳表里河山和长安八百里秦川的险要,却是个射猎的好去处。读零零小说

射猎并不单纯是一种消遣娱乐,它其实是一种重要的社交活动,在先秦之时,只有行过冠礼的贵族男子才有权参与射猎,并对其有一系列的礼仪规定。射是君子六艺之一,可见其非同一般的地位。本朝孝武皇帝陛下即位之初,窦太后擅权,武帝陛下与一干羽林少年在上林苑终日射猎,演习武事,这才有了后来威震漠北,击破匈奴的大汉骑兵。所以射猎对于我们这些出身权贵的少年来说绝不是玩乐,而是一种磨练。

我的父亲就很喜欢射猎,他当年为济南相之时,因为嫉恶如仇,打击豪强,得罪了一大批权贵,被迫辞官归乡。他在谯县城东五十里外筑起一座精舍,在那里秋夏读书,冬春射猎,修身养性,以待天时。我五岁学射之时,就是父亲亲手教的我。

这正是冰雪消融,大地回春之时,原野上一望无际的皑皑白雪如今已经融化大半,覆盖在积雪底下的枯草从新暴露在阳光之下,接受者日光的洗礼,以求得尽快焕发出新鲜的生命。尚未来得及消融的雪一簇一簇的掺杂在黄色的草丛中,似乎在鉴证这时令交替的过程。

我们在这片原野上无拘无束的纵马奔驰,任凭依旧冰凉的风在耳边呼啸,马蹄踏过泥泞的土地,雪水搅拌成的泥浆飞溅到马腹和我们的裤腿上,但没人在意这些,我们畅快的纵声呼喊,尽情的享受着飞驰的乐趣。

我和曹真还有典满各带了三五个仆役,一人一马,驱赶着猎犬,在原野上追寻猎物的足迹。这个季节是射猎的最佳时机,熬过严冬的动物们纷纷出来觅食,野兔、雉鸡、狐狸、獐子不时在草丛中出没,尤其是野兔,这种生殖能力超强的小东西在冬天过后就开始疯狂的繁育后代,求偶的公兔满地乱窜,猎捕起来极为容易。

当然射猎也不是没有危险的,主要的危险来自饥饿了一冬天的野狼和老虎,这个时候它们极易伤人。不过,这些猛兽一般只会攻击落单的人,见到成群结队跨马持弓的猎手躲避还来不及,哪敢招惹。曹真倒是希望碰到老虎,这家伙早就想猎一只虎来炫耀自己的武勇了,但是我可不会陪他胡来。

“子桓,今天比剑我输给了你,咱们再来比比射术如何?”

我们在一个高岗上驻马,和往常一样,曹真又习惯性的要和我比斗。

这个家伙就是个爱热闹的性子,不过既然是射猎,当然有赌斗才好玩。

“好,就以正午为限,我们三个一起比,谁射到的猎物多谁就赢。输的人要拿出一样东西给赢家。”

“就这么办!”曹真一口答应。

典满是个老实的性子,再加上年纪比我和曹真小,对这样的比试没有信心,他挠着头说道:“我就不和你们两个比了,反正最后肯定是我输。”

我和曹真都忍不住笑了,说起来典满和他父亲典韦将军一样都是老实忠厚的个性,但不能因此就轻视他,典韦生前膂力过人,武艺高强,被我父亲爱称为“恶来”。他有一双八十斤的大铁戟,舞动起来神鬼莫近,当时军中有谚言道:“帐下壮士有典君,提一双戟八十斤。”典满虽然年纪尚且幼小,但却继承了他父亲的神力,两条臂膀力大惊人,就算是比他大两岁,常以力大自诩的曹真也甘拜下风。但是典满虽然继承了他父亲的神力,却没有他父亲的猛恶。典韦将军出身贫寒,性格稳重敦厚,不善言辞,但却有一副嫉恶如仇,任侠好义的胸襟,居乡里时曾为同乡报仇,怀揣匕首当街杀死当地县长,之后提刀戟扬长而去,竟无人敢追。

典韦战死之时,典满年方八岁,父亲追思典韦的功劳,拜他做郎中,时常赏赐,待他如同骨肉。可以说典满是在富贵中长大的,他的性格稳重有余却刚烈不足,缺乏自信。作为和我亲近的人,我当然希望能改变他的这个缺点,毕竟他是我天然的亲信之人。

我拍着他的肩膀说:“无妨,小满你只管和我们比试,赢了我和子丹就按约定输给你东西,输了我们也不要你的利物。”

典满点点头,憨厚的说道:“那好吧,不过我输了会给你们利物的。”

曹真拍了一下额头,无奈的说:“你要想着赢啊,怎么一开始就想着输呢!我告诉你,咱们三个就数子桓的好东西多,咱俩合伙从他手里弄点好玩意出来。”

这混蛋!我不禁一阵气结,这话说得就好像我平日得的好处比他们多似的。其实我日常得到的钱和赏赐并不比曹真多,而典满虽然比我们小,但却是我们中最有钱的,因为他有官职在身,虽然只是个虚职,该有的俸禄还是有的,再加上继承典韦将军的食邑,每年都会有固定的一笔收益,所以别看他小,却比我和曹真都有钱。

曹真说我好东西多说的是我的一个喜好,我喜欢美玉,不论是白玉、黄玉、青玉或是玛瑙、翡翠等物我都喜欢,只要看到好的我就会买下收藏起来,日常得到的财物几乎都被我用来收藏美玉了。说起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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