呼噜娃和杀马特二人见李少云怎么努力也无法把鞋子穿上,也替他着急,并示意他去换一双回来,不过被他拒绝了。
他要证明缝制衣物并不是只有女人才可以。除了生娃之外,女人可以做的,男人一样办得到。
要是有毛线,他还会织毛衣呢,这里的人肯定没有会的。这是上小学时从女同桌那儿学来的,至于为什么要学,当然是“深入了解敌人”,创造共同爱好啊,而且当时班上好多男生都这样做,他也跟风了。一团毛线,两根竹签就行了,老师看见后被没收了也不可惜。
对于制作鞋子的计划,当时是一腔热血,事后发觉和想象中的有所不同,做起来蛮难的。巧妇难为无米之炊,针线、制作鞋子的材料他都一无所知,这里没有商店,不知道从哪里获取。草鞋的材料到是容易,只是他讨厌草鞋,他不喜欢这种造型的鞋子。
经过多次不断的交流,终于他让二人给他凑齐了针线以及牛皮。这里的针当然指的是骨针了,虽然说经过打磨加工,已经达到了毫米级别的最先进工艺了,可是比起以前用的绣花针,还是粗了不少,不仅粗,而且还长,还没有绣花针圆滑。
小时候比较穷,鞋子都是母亲给他缝制的,即使是那时候,有又细又光滑的绣花针以及缝衣线,缝制一双鞋子也不容易,上鞋底的时候比较伤手,妈妈食指上还要带个顶针。
现在这些条件都没有,他都在怀疑他可以缝制出一双鞋子么。只是不试一试他又不甘心。
以现在的条件,这缝衣针除了骨针恐怕是找不出更理想的替代品了。缝衣线的话应该还可以改良改良,毕竟这动物的筋制成的线缺点实在是太明显了,强度不够高,使用寿命不够长。
其实部落里的人冬天穿的就不是草鞋,那时候气温低,穿草鞋冻脚,穿的是由皮革缝制而成的靴子,只是由于用了筋线的缘故,寿命不够长,浪费人力物力,所以在天气还不是太冷的情况之下他们是不会穿靴子的。
为什么衣服同样也是用筋线,可是就不存在这种情况呢,这得从它们的受力说起。
衣物的话穿在身上只起到遮风挡雨和保暖的作用,所受到的外力很小。鞋子就不一样,每走一步路,鞋子都会和脚以及地面发生接触受力产生摩擦。达到了一定次数之后,筋线就会断裂或者拉伸之后无法恢复,鞋子搭接处就会产生裂缝,鞋子寿命就会降低。
所以他眼前所要解决的问题之一就是用其它线来取代筋线。至于用什么线来取代筋线,麻线是最好不过的选择了,去打猎的那天,他在回家的路上看到了黄麻,自己又两手空空,当时想的是以前不是听过麻布嘛,据说就是用它做成的,于是他想试一试,看看自己能不能把它做成布。
考虑到麻布是由麻线织成的,麻线是由麻杆的外皮得来的,要从麻杆上取下麻丝,得把它泡上几天,所以就折了一捆泡在了河里,上面还压上了石头不让它被水冲走。过了今晚就是两天两夜了,到时候泡的应该也差不多了。
这样想着,又到了做饭吃饭的时间了。
他吃饭的时候也是饶有心事想着下一步该怎么做。理论和实际肯定不同,他在想是不是有什么遗漏的地方,有什么想的不周到的地方。
吃过晚饭之后,他也没有去大树那里记录日子,而是对着几块牛皮犯了愣,想着怎样把它们做成鞋底。
宿舍的两个小伙伴则吃晚饭就走了,所以宿舍只有他一个人。
一块牛皮做鞋底显然太单薄了,两块也还是不够,三块倒是差不多了,只是要把它缝在一起非常困难,想想就头痛。
可能是想的累了,今晚他睡得格外的早,那些总是打扰他的声音今晚也没有影响到他。
人活一口气,为了争这口气,他也是拼了。
第二天他起来的更早了,去洗漱的时候还遇上了一个来河边喝水的小动物,把他吓了一跳。
他是个干性子,想到什么就雷厉风行,恨不得立刻就干完。他草草洗洗漱完毕,就把他泡在水里的黄麻给捞了上来,然后再把麻杆外皮取下带回了宿舍。
说干就干,他把麻丝拧成细线,穿好针线就开始了。昨天他已经比照着自己脚的大小,放了一定的尺寸之后,割了三块一样大小的牛皮做鞋底,因为没有剪刀,他都是用骨刀刻上印迹之后再慢慢的用刀划的,所以美观上肯定不敢有过多的奢望。
他没有用小伙伴找来的筋线,用了他自己制作的麻线,与筋线相比,麻线的好处真是立竿见影,只是要把两层牛皮缝在一起就不是很容易,三层就更难了。
由于骨针的前端不够尖锐,所以特别费力,不仅费力而且耗时,除了骨针的因素之外,麻线的表面有毛刺,也是一个重要的原因,照这个速度,他不吃不喝缝好他的鞋子也得十来天。要是精致的话,这也不算时间长,有绣十字绣花几年的呢,可是他只是简单的把它们缝在一起而已,不要求精美,这实在是太让人着急了。
还有什么办法能改良一下呢,他在思索。然后在回忆着小时候妈妈给他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