道。
“嗯,那就好。可如今叫谁去呢?”
王越主动请命,道:“还是我去吧,如今家父在张府修养,我有手有脚,总不能闲着。再说几位都有生意做,关二哥又不适宜抛头露面,我去最好。”
“好,俺老张没有看错你。此去清河路途遥远,俺就把血蹄乌鸦借你一用。”
玄德起身说道:“王贤弟要去,倒也不是不行。可清河是黄巾贼军的先锋重镇,我恐怕途中有凶险,他一人去,我不大放心。这样吧,让刘英兄弟随你一同前往,路上也好有个照应。”
王越听后,心中暖意顿起,看了一眼鬼老三,后者早就跃跃欲试。
到了张府马厩,隔着几丈就感到一股英武之气扑面而来,厩中有一骑,通体黝黑发亮,走近一看,马匹的毛发中几乎寻不出一丝丝别的颜色,只有四只马蹄鲜红剔透,宛如灼灼燃烧的红色火焰。真是一匹好马。
“此马是俺从陈留马贼手中截获的,可日行六百里。”张飞无不得意的夸赞着。
张府的管家也无时无刻迎合着主人的自豪,指点道:“血蹄乌鸦是我家主人的坐骑,性子非常烈,跑的特别快,我们有时候叫它‘黑闪电’你驾驭它的时候可得小心点。”
“那……那我呢?”鬼老三挠了挠头,有些慌神的看着高大的马背。
张飞听后,面露黑线,沉思了片刻,一脸坏笑得俯身跟矮脚鬼耳语了一句。鬼老三脸一黑,茫然看向四处。
“看啥呢?”王越疑惑的问道。
“不是有矮毛驴么?俺看看。”
噗嗤,王越没忍住笑出声来,就张飞那性格,他家里哪会养什么矮毛驴?那定然是取乐鬼老三了。
“好了好了,你也别笑了,笑起来跟猴子屁股一样。俺就跟你同骑那黑厮好了。”鬼老三郁闷的回了王越两句。两人上了马背,血蹄乌鸦仰天长嘶一声,身躯一震,便踏着清脆的马蹄声出了张府。
“二位兄弟,去清河路途遥远,非三日不可达。切要小心谨慎啊。”刘玄德在后方一声呐喊,不知道有没有凑效,反正是没能延缓黑乌鸦的闪电步伐……
清河县是幽州府的八个县城之一,往东便是陈留,往西便是桃源,往北则是黄巾军的大本营:巨鹿。
黄巾军势力壮大,占据幽州三个县城固然有他扼守汉中咽喉的意图。跟巨鹿不同,黄巾军起义时,第一个攻占并精心运营的地方就是巨鹿,因此巨鹿算是清一色的黄巾势力;而清河县就大有不同了,先是黄巾军占据,随后又有朝廷清点的卢植大军讨伐,现如今的清河,可真是战火纷飞之地。比起安居乐业的桃源县,可谓是天堂跟地狱。
如刘玄德所料不错,桃源往清河,差不多得三天。即便是血蹄乌鸦的速度,那么载着两个人的话,也得两天左右。在加上王越之前压根没去过清河,故而两人还在半道上迷路,这也就耽搁了不少时间。
出发后的第二天,王越还对即将看到的苏家马场充满期待,然而桃源镇中却发生了一些难以掌控的变数。
比如:王家客栈接下了马元义的聘礼,七天后,王惜缘就要嫁入马府。
再比如:桃源县里收到了黄巾军的战书,血迹斑斑,杀气腾腾。
还有,河东监狱发生了暴乱,狱卒三死两伤,陷入前所未有的混乱。
县府衙门,贾霸大发雷霆之怒,虽然让赵朔带人去监狱镇压暴乱,情况也得到了一点遏制;但是对于枉费公务的王越,恨的咬牙切齿。
“本官让你掌管河东那么重要的位置,你竟然为了几个土贼,置之不顾?找到你,有你好过的。”气势消沉的贾霸,眼中露出凶黠的狰光,他此刻,恨不得将王越扒皮抽筋,方解心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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