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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4章4、《杀胡令》解读(1 / 2)

岳飞,是不是民族英雄?

我认为他是民族英雄,但现在就有人不这样认为,他们将岳飞定了个新的旗号:抗金英雄,然后打算给秦侩平反了。

给秦侩平反我不说什么,喜欢捧的自去捧去,我用不着犯贱去跟别人争论秦侩是不是个“团结民族”、“推行少数民族汉化”的急先锋,因为我不是个数典忘宗的人,我犯不着抹杀自己祖先的鲜血和性命,去“汉化”那些跟我一毛钱关系都没有“异族”。

《满江红》脍炙人口,我想等我儿子再大一点的时候,我不会教他背什么《春江花月夜》或者是别的什么抒情写意诗歌,我会用最严厉的方式,让他牢牢的记住《满江红》、《正气歌》,若是他喜欢唱歌的话,我会教他唱《精忠报国》。

历史上,冉闵这个人好像没有多少文化,但实际上,这个人是很聪明的,因为他并不是个目不识丁的莽夫,冉家,是有着悠久文化传承的世家,冉闵的祖上,乃是孔子大名鼎鼎的七十二弟子之一。

在征伐胡族之际,冉闵曾今连续颁布了几道命令,这几道命令,总结在一起,就成为大名鼎鼎的《杀胡令》。

或许有人说,我从来没有听说过,那么,我们就来看一看,为什么需要一个《杀胡令》,《杀胡令》写的内容,以及存在的必要性。

——卷风

1、为什么要杀胡?

【公元304年,正是“八王之乱”之时。幽州刺史王浚引进段氏鲜卑来对付成都王司马颖。鲜卑乘机大掠中原,抢劫了无数财富,还掳掠了数万名汉族少女。回师途中一路上大肆奸淫,同时把这些汉族少女充作军粮,宰杀烹食。走到河北易水时,吃得只剩下八千名少女了。王浚发现后,要鲜卑留下这八千名少女。鲜卑一时吃不掉,又不想放掉。于是将八千名少女全部淹死于易水。易水为之断流。】——如此行径,该杀还是不该杀?放在今天,定个甲级战犯外带“反人类罪”是不是都嫌轻了?

【晋书》记录当时永嘉丧乱,中原士族十不存一。

唐编《晋书》卷65《王导传》据说:“洛京倾覆,中州士女避乱江左者十六七。”。这就是说,南迁的人超过了半数。凶奴、羯等族军队所到之处,屠城掠地千里。】

——如此行径,该杀还是不该杀?

【史书记载羯族军队行军作战从不携带粮草,专门掳掠汉族女子作为军粮,羯族称之为“双脚羊”,意思是用两只脚走路像绵羊一样驱赶的性奴隶和牲畜,夜间供士兵奸淫,白天则宰杀烹食。】——如此行径,该杀还是不该杀?

【冉闵灭羯赵的时候,中原汉人大概只剩下400万(西晋人口2000万)。冉闵解放邺都后一次解救被掳掠的汉族女子就达二十万。这些汉族女子是被羯族人当作“双脚羊”来饲养的家畜,随时随地被奸淫,也可能随时随地被宰杀烹食。有五万多少女这时虽被解放,但也无家可归,被冉闵收留。后来冉闵被慕容鲜卑击败,邺城被占。这五万名少女又全部落入食人恶魔慕容鲜卑的手中。慕容鲜卑奸淫污辱,又把这五万名刚刚脱离羯族魔爪的可怜少女充作军粮,一个冬天就吃了个干净,邺城城外这五万名少女的碎骨残骸堆成了小山。在今天听来就如同《指环王》里所描述的魔兽世界。五胡乱华时代的中原是汉族的人间地狱,胡族的兽欲天堂。】——如此行径,该杀还是该杀?

2、杀胡令的内容

在正式颁布《杀胡令》之前,冉闵曾经给了胡人机会,也就是现在那些嚎叫着“大汉民族要汉纳百川”的人所希望的,民族大融合。

《资治通鉴》:“闵使尚书王简……下令城中曰:‘近日孙、刘构逆,支党服诛,良善一无预也。今日以后,与官同心者留,不同者各所任之。敕城门不复相禁。”

于是赵人百里内悉入城。胡、羯去者填门。闵知胡之不为所用,班令内外:‘赵人斩一胡首送凤阳门者,文官进位三等,武官悉拜门牙。’一日之中,斩首数万。”

第一道杀胡令:“内外六夷敢称兵杖者斩之”

发布此令的背景是:李城回师,冉闵、姚弋仲、苻洪、段勤四将拥立了石遵为帝。三个月后,石遵欲杀冉闵,冉闵奋起杀石遵,立石鉴。自己被封为大将军、武德王,与李农等组织“新内阁”,掌握了后赵实权。这种安排激怒了李城回师的其他将领,姚弋仲、苻洪二人合兵,发布檄文,既反对石鉴,也反对冉闵,转而支持在襄国的石祗。石鉴乃一反复小人,暗地指使他人杀冉闵。冉闵忍无可忍,将石鉴软禁于御龙观,击斩孙伏都等,才发布以上命令的。

第二道杀胡令:“与政府同心者住,不同心者各任所之。”

冉闵发布第一道命令,盖缘于当时形势严峻,“内外六夷”之说只是一个概称,不专指羯胡。但胡人心虚,自认前期为非作歹,残杀汉人过多,目前冉闵、李农、郎闿、刘群、卢谌等汉将汉官控制邺城大局,自忖落不到好下场,一时间斩关逾城而出者不可胜数。在这种情况下,冉闵才发布第二道命令,这道命令其实很开明,但容易被解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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