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里是老城区,是相比新城区而言更贴近自然的地方。更贴近自然,也就少了一丝现代化城市的现代气息,多了一丝老城独有的陈旧与古朴的气息。漫步在城市的边缘,银黑色的高栅栏后,化工厂鳞次栉比的排列在一起,一排排的烟囱耸立,白蓝色条纹的漆糊在上头,远看仿佛被浓密的黑烟融化了似的。
街道上的人三三两两成群结队,大多都是闲来无事的老头老太太,沿着街道溜达聊天,寒暄着,谈论着谁家女儿嫁给了谁,谁谁有出息成了上等人,谁谁考上了啥啥大学,谁谁不务正业成了个小混混,时间就在拄着拐杖的手间划过,在步履蹒跚的脚步声中划过。
现在已经过了上班的高峰期,马路上空荡荡的,半天才有一辆车慢慢悠悠的使过去,这就是小城的生活节奏,说不上快,也说不上太慢,一切都有条有序的进行,只是苍穹之上的阳关有些凝滞。
林夕还是第一次享受这种悠闲,和朋友结伴旅行不同,这是真真正正的踏在城市的混凝土路上,把自己融入小城的生活方式里,按照小城人民的生活方式生活,无论你是领袖也好小混混也好,在这里,你可以什么都不用想,你可以什么都不用顾忌,你可以忘记你原本的身份,踏在混凝土地上的你就是一个漫步在街道上的市民,普普通通的,享受这段被放满了的时光。
只是这种机会注定不会给予她,她有自己的使命,一个..让她不得不放弃享受时光的使命。
林夕漫无目的的走着,阳光却非如此,一点点向西方挪动。她想这样也不是个办法,这么漫无目的地的寻找肯定找不到,而林夕无法同学校联系,自然得不到学校驻地的位置,同样的,她找不到学校驻地的位置就无法同学校联系。而且她还要做好最坏的打算,青莲大学驻东营分部已经全军覆没,被敌人取代。
看来只好动用血契了,无论是哪儿的驻地,都有拥有血契——感知的侦查员。只要自己放出血契波动,就一定能吸引到他们的注意。只是..这样子吸引到的不只是友方,还有敌方..更甚者,她会被敌人层层包围。
不过时间紧迫,林夕心里总有种不明不白,仿若天赐的预感:用不了多久,这里就要徒生巨变,那时候,没有人能置身事外,无论是混血种..还是人类。所以..哪怕会迎来最坏的结果,她还是要一试。
李文沧那家伙藏得好好的,又没什么血契波动,在那儿应该不会有事的吧。林夕清楚的记得李文沧老家就是这儿的,大不了他回家便是,如果他没想象中那么废柴,找到了和学校的联络方式之后把这里发生的一切告知学校由学校想出对策来那就够了。如果..如果那怂货真那么倒霉被抓住了,那就认倒霉咯,反正不说他也会把我供出来的,这样他们就不会伤害他了吧,毕竟他还有利用价值。
血契——霜满天发动,并没有凝出一丝一毫的冰霜,但血契的波动已经很强烈了,这样就够了,以血契——感知的灵敏程度,足够发现并找到自己了。
沿着灰扑扑的小区街道行走,蜿蜒崎岖的小道尽头,是一个不大不小的公园。看到那片浓绿,林夕才意识到自己在不知不觉中已经走到了这里。
穿过高耸瘦削而漆黑的铁栅栏,漫步在林间的小路上,这时林夕才发现秋色真的已经深了,绿树还是参差不齐的排列在一起,高高的枝杈上长满绿叶,可却不难发现,这片浓绿或多或少给人一种萧瑟阴森的感觉。
大多叶儿的叶根已经有些泛黄了,极少数树叶已然变成落叶黄色,秋风萧瑟,仿若神灵大手一挥,一片劲风吹的树梢“沙沙”作响,总能扫落些许泛黄的落叶。踏在鹅卵石铺成的小道上,总能在不经意间踏上几片落叶,发出清脆的呻吟,那是自然的音律,是一方土对生命由浅至深,由旺至衰的感悟。
其实公园单一的很,只有些许剥落了鲜艳的漆露出生锈的黑铁的健身器材,有些健身器材还断胳膊瘸腿,在万千树梢“沙沙”声中“吱悠吱悠”的微微摇动。
也许是因为这一身价值不菲的英伦风女装是闺蜜的吧,林夕倒也不嫌弃,径直离开了狭小的鹅卵石路。经过了夜雨的洗礼,杂草丛生的泥地上总是有些积水的,但这些都难不住林夕,她轻盈一跃,专挑仅仅有些湿软的地方落脚,三跳两跳便落到健身器材跟前。
林夕拿手一划,拂去健身器材上残留的雨水,坐在双杠上,这些都是她原来可望不可即的,她是家族精心培养的领袖,领袖当然不能玩这些低级的东西。所以,在很多孩子眼里最最普通不过的玩具,甚至只是出去和其他小朋友一起玩耍一下,到了林夕这里就变成了一种奢侈。
在星空下的她不能也没有资格奢望这些,因为她已经走上了一条注定孤独的路,孤独的路没有岔路,所以普通人的那条路远去了,她只能一直走到底,渐行渐远,或温柔或残酷,都不是她能够选择的。
可是她现在却真实的触到了她原本可望不可即的双杠,这条面朝普通人开放的路,向她开放了,那条孤独到底的路,出现了岔路。现在,只要她伸出手,就能够到那条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