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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4最新更新(2 / 3)

与门里隔成两个不同的世界。

王五立在颜府门前,黑夜中,看不清他脸上的表情,良久,才拿起梆子,转身往另一个方向边敲边走——

“梆——梆!梆!梆!天干物燥,小心火烛——”

梆子声越敲越远,红烛却还未燃尽,大红的烛油顺着沿边流下,一滴滴滴在烛台上,漾成一片,血一样地鲜艳。

程正东低着头,握着酒盏的手青筋毕露。

他真的是个蠢货,他想。

同行为敌,颜家子孙众多,他与他们打了二十多年交道,有他看得上眼的,有他看不上眼的。颜九少爷一直都属于后者。他瞧不起颜熙昀,或者说,他根本就无视他。可是,他却栽在了他手上。栽在他手上的时候,他就意识到,他看走了眼。

而现在,颜熙昀说他是笨蛋。

他的确是个笨蛋,自以为是的笨蛋。他不但没看清颜熙昀这个人,甚至连自己是怎么失败的都没弄清楚。

狗并不想咬死兔子,兔子却呆呆地冲上去以卵击石。呵呵,有比这更可笑的吗?

可是再可笑,他也是程家大少爷,兔子还没有死,他就不能倒。

“你要找的那条船,跟颜家背后有关?”程正东看着窗边背对着他的少女,声音沉沉的,却又似乎有着某种坚定。

覃逆转头看着他,他的脸上已经没有愤怒,也没有颓丧,而是有着一种她希望看到的神情。这神情或许能延续他自己的路,延续颜熙昀乃至颜家全家的命,也能为她争取到更多的时间。

但,“不知道。”她是这样回答的。

“那你要找的,是什么?”程正东继续问。

覃逆摇摇头,“不知道。也许是一件东西,也许是一个人,更也许……只是一只手也说不定。”

“手?”程正东挑眉。

覃逆没有回答,转过身,眨眨眼,继续看向窗外。

外面很黑,但不是伸手不见五指,有树的影,也有人的影。颜熙昀有个很好的小厮,不会擅自违背主人的命令,即使在黑夜中也会老老实实等在外面。

她想起了可爱的小看花,虽然它晚上从来没看过门,睡得比人都欢畅,但它会听话卖萌的本命技。就像她以前养过的所有犬一样。

其实覃逆并不喜欢黑夜,非常不喜欢。当然不是因为黑夜本身的凄凉,虽然她本人非常向往喝花茶看小说的美好生活,但不代表她就真有那么一眯眯悲春伤秋的文学细胞,好吧,就算真的有,也早就在跟黑帮火拼中死光了。

对她而言,黑夜是犯罪的摇篮,它会让她变得忙碌,更多的犯罪,更多的匪徒,更多条人命,更多的枪林弹雨,顺便,嗯,还有更多的埋伏和蚊虫叮咬……让她本来就遥远的伟大理想雪上加霜。

所以,黑夜凄凉什么的、看夜景什么的,在覃逆看来,纯粹是找虐。

但她还是在看着窗外,就像她即使再讨厌黑帮老大矮矮短短啤酒肚的身材,也还是会穿上夜行衣绑上炸药包冒着长针眼的危险,去兢兢业业地偷窥他们,并将细节记录下来,甚至包括在情妇床上时的一言一行。

嗯,顺便一说,还要在回去后跟队长大人和伙伴们反复回忆、详细描述。虽然一开始她也会脸红不自在,但很快的,适应性良好的覃警官就从同伴们黝黑中泛红的羞涩脸庞中找到了恢复平静的美味良药。

记得做为唯一已婚人士的队长还曾经摆出一副过来人的欠揍模样,嗤笑说“一帮毛都没长齐的混小子,见了女人就化身关二爷的童子鸡,典型欠操,没见过世面”。

做为一个队长,即使他很欠揍,你也不能真的去揍他。这一点是很憋屈的。就像每次覃逆的调职申请都被无情地拒绝一样。

人憋屈的时候如果不发泄,会影响身心健康。而做为一个警察,老憋在心里,不仅会有害身心健康,更关系到同伴之间的伟大情谊和团队之间的无暇合作。因此,为了更好地完成党和人民交给的任务,覃逆曾毅然在又一次调职申请被拒绝后,将队长“见过很多世面”这一情报透露给了队长嫂嫂。然后第二天面无表情地听着同样面无表情的队长严肃声称脸上的伤是“被猫抓的”。

伙伴们都很相信队长,无论是队长的行动,还是队长的话。即使不相信,也只会在饭堂里或者宿舍里咬着馒头凑在一起偷偷论经据典探讨那伤口的实施者是人是猫、是男是女。绝对不会顶风直上捋虎须。

不过队长有句话却说对了,队里那群“混小子”的确大多是童子鸡。这一点,从他们偶尔羞红的脸蛋上可以看出来。

但是,再会害羞,再会脸红,军令一下,枪杆子一握,甭管前面是黑山老妖还是妲己玉环,都照样突突了。

出神地望着窗外寂静的夜色,直到程正东的声音从身后传来,覃逆才后知后觉地发现自己在回忆从前,或者,该说……想念?

难道是因为第一次没有同伴在身边执行任务?还是因为无所依萍的……孤独?

覃逆怔怔地站着,脑中翻滚着往昔队长和同伴、还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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