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因素的分析中,还应注意,虽然没有明显的足够强度的因素,但由于各种因素的共同作用,从而产生形成犯罪动机并付诸犯罪行动的情况。因为,由于人的心理活动的相互联系性,人们认识问题的归因性、狭隘性,消极情绪活动的积累性、暴发性等特点,犯罪人会将自己生活中的不幸事件以及各种挫折所产生的消极心态和不良情绪与某种具体的事件发生联系,或将与被害人过去发生的矛盾冲突、积怨,与当前发生的矛盾冲突相联系,从而使某种具体事件成为引发犯罪动机的导火索和催化剂。而这种起着导火索和催化剂作用的具体事件,往往与案件的发生,没有直接的足够强度的因果关系,易为调查排摸人员所忽视,而轻易放过。此种情况,尤其在重特大恶性案件中,更为值得注意。
例如,2003年正月,某地发生的一起爆炸杀人案。案犯就是因为生活中的诸种不如意和挫折积累的消极心态和不良情绪,被被害人过年时的一次催债行为所激发,从而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并很快地付诸行动,造成了爆炸致死4人的恶性案件。而在此案侦查工作前期的调查排摸中,虽然不多数目的债务关系(700多元)已被了解掌握,但由于债款数量较少,加之嫌疑人与被害人又是亲戚关系,案犯并未引起侦查工作足够的重视,只是将其列为了一般嫌疑对象。
另外,前面所说的两起杀人投毒案,其实案犯都存在着生活的不如意以及有关的挫折等引起的一些心理状态和不良情绪,这些都是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重要因素。再如,2003年河南汝州发生的杀死中学生9人,杀伤3人的特大杀人案件。案犯张某(男,21岁)就是在父亲病逝,家庭生活困难,母亲靠养猪供其上学,而其又高考失利,在家待业,感到前途无望的情况下,因某中学学生在楼上将废纸抛下落入其院中,从而引发杀人动机的。
(五)各种变态心理导致的犯罪动机
除此之外,还应注意各种变态心理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情况。各种类型的变态心理者,由于其病理性的强烈欲望必须通过相应的行为才能满足,因而常常导致犯罪动机的产生并发生各种侵害行为。而他们的行为动机荒诞怪异,与常人有很大的不同,难以用常理解释。因此,侦查实践中,在案件具有一定特殊性的情况下,应该首先考虑变态心理者作案的可能,当此种可能被排除后,再行考虑其他可能,以使侦查工作少走弯路。
综上所述,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因素,既有规律性,又有特殊性,它与案犯的个性品质及其特点,与案犯的认知特点、作案条件、消极的心理状态与不良的情绪反应,与被害人矛盾的远因、近因以及各种情况的心理变态等,都有一定的关系,这些都可能成为引发和产生形成犯罪动机的因素。因此,在侦查实践中,要根据案情特点,全面地考虑导致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因素,既考虑犯罪动机产生形成的一般规律性,又要考虑其特殊性,不能死板教条和墨守成规。这是犯罪动机分析中应该注意的问题之一。
二、犯罪动机外化为犯罪行为的几种形式
犯罪动机产生形成后,或产生形成的过程中急剧被确定,并导致相应行为的发生,具有不同的表现形式,其一般有以下几种情况。
(一)直截了当地外化为行为
即犯罪动机生成后,不加掩饰地不经过策划准备地很快地付诸行动。此是青少年犯罪人较为多见的一种动机形式。
(二)互动助长式的外化为行为
即犯罪动机生成后,由于与被害对象的进一步相互作用,增强了犯罪动机的强度,当犯罪动机达到一定强度时,从而外化为行为。此是伤害、杀人、强奸等案件较为常见的一种形式。作案过程中,犯罪人动机的变化升级,也属此种情况。
(三)激情状态下外化为行为
即犯罪人已有某种程度的不满、愤怒等不良情绪和心态,已有报复攻击的心理萌芽,犯罪动机已初步产生,当受到有关事件或情景地刺激后,突然产生激情状态,从而迅速形成犯罪动机并付诸行动。
如1996年武伯欣教授协助内蒙古警方侦破的15年前的女婿杀岳父全家案。案犯黎满诚,就是因为在长期遭受岳父家人的歧视欺辱等因素作用下,于发案当天早晨给其岳父家喂牲口时,被前几日曾因小舅子等人有意将其灌醉而掉入其厕所的茅坑而刺激,突然产生激情反应,从而引发杀人动机,导致杀死岳父一家五口人的。此案,用黎犯的话讲,“当时似乎后边有一股劲在推着自己”。说明了激情状态对引发犯罪动机和发生犯罪行为的重要作用。
(四)主动调控式的外化为行为
此种情况是指犯罪动机生成后,在犯罪人的自我调控下,经过较为精心地预谋策划和准备,再将动机外化为行为的形式。主动调控式外化为行为的犯罪动机具有一定的潜伏期和隐蔽性,所支配的犯罪行为,一般都有着较好地预谋策划和准备过程,犯罪人作案时的心理稳定性较好,作案过程中及作案后,犯罪人能较好地调节控制自己的行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