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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廿九回 卸磨杀驴激民愤 烈日...(1 / 1)

趁着费晔法官对自己将来的前途与利益得失需要考虑掂量的空闲时光,见缝插针,受害业主又委派代表去了几趟检察院,把一些尚未搞明白的问题端到了检察院的桌面上。

其中之一就是对刑事罪名转化的问题,为什么一开始以“诈骗罪”实行抓捕,事后却以“非法吸收公众存款罪”立案起诉?对于这个问题,其实表明了公安抓捕李卫星,事前并没有掌握李卫星确切的犯罪证据。没有确切的犯罪证据又为什么要抓捕他呢?其中到底隐含了那些真实的目的呢?这是需要时间搞清楚的。

其中之二就是检察机关为什么要故意斩断犯罪链条,而独取两头一头是“非吸人”、另一头是“被吸人”。对于这个问题应该如何理解呢?

明知道没有犯罪链条的中间环节,没有房产中介在两者之间牵线搭桥、推波助澜,这“非吸人”与“被吸人”之间就不存在根本的直接关系。

而问题的症结在于通过证据链,往往会拔出萝卜带出泥,看来公安故意斩断犯罪链条的出发点无非是不想让李卫星案牵带出其他与案子有关系的其他人或其他相关主体,只想局限于李卫星一个人。而受害业主只因与李卫星的公司存在合同关系,无意中就被动地被定性为“被吸人”

那么检察机关对公安故意斩断犯罪链条的细节问题不捡不查,不加以追溯其他犯罪人、其他犯罪主体,是否是刻意放纵呢?是否应该承担相应的责任呢?

其中之三就是检察机关为什么对政府部门为配合商家销售商铺赠送的贺障,在销售现场挂了两年之久的广告效应;对上海电视台黄金时段配合商家大做商铺广告的宣传效应;对公安机关抓捕李卫星、查封了商铺而唯独不查封该公司的商铺销售网点;对静安地产一边让商家整改而另一边继续容许商家销售商铺的做法,对造成该案中“被吸人”人数大量膨胀的根本原因视而不见听而不闻、为什么不检不查?又不加以追究呢?

其中之四就是李卫星在一审自辩的程序中提到的与金山区政府之间的共管账户问题。

虽然李卫星一开口谈及此问题时就被审判长所阻断,但所有关注此案的广大群众需要的是事件的真相,作为检察机关有搞清事件真相的责任,应该当庭阻止不让被告申辩的任何行为。

尤其是牵涉到政府形象的群体**件更应该将真相告诉广大群众,相信群众有自我辨别能力,而不是遮遮掩掩,更不能为政府的不作为遮羞而隐藏真相,检察机关应对自己失职行为承担责任。

其中之五就是检察机关选择性执法的问题。

全上海乃至全中国有多多少少商铺都以同一个销售经营的模式在运营之中,而公安机关为什么唯独就只抓了李卫星一个人?检察机关单就指控李卫星一个人,为何选择性的执法?

这些问题回答起来其实并不难,只是检察机关的接待人员无人敢于回答。他们至多是收集一下意见回去向他们的领导汇报,因为领导的意图似乎与司法的精神存在着一种无法跨越的距离、也只有在汇报请示以后才会有该不该回答、该如何回答这些问题的结果。

这些代表临走之前从身边早已准备好的本地招商宣传资料材料中抽出五至六份与李卫星一样的销售经营模式作为检举材料,当场递给检察官,请求检察机关以同样罪名立案并加以追诉。

这在棋谱上称作“将”可以理解为对方开始叫杀了,你必须应对。要知检察机关会作何种回应?如何解释呢?暂且留待以后再表。

2013年7月18日星期四,这些业主代表走出上海市第二检察院的信访大门,已过了中午12点,许多人还没有来得及填肚充饥,就冒着酷暑又去了人民大道200号上海市政府信访办。

可见这些业主由于看到湖南湘西地方政府,事先曾经发文鼓励、支持、利用民间集资的行为用以发展地方经济;事后又如此轻率枪杀了主犯曾成杰,卸磨杀驴的处置方式给他们带来的思考。

唇亡齿寒由此担心着涉案资产同样被强制拍卖的“李卫星案”可能的悲惨命运,一个个顾不上吃饭就急匆匆地赶来了。

现在政府机关尚未到下午继续办公的时间,上海市信访办那两扇铁门依然关闭着。

门外一片空地,烈日底下火辣辣的,附近就少了那么几片供人遮阳的绿荫,一瞬间人都躲的远远的,不知道去了哪里。

看着这些在酷暑底下、口干舌臊、饥肠辘辘的业主们,我似乎怀疑他们的忍耐程度,不清楚他们还能坚持多久?是否还能保持必需的精力与清醒的头脑?市信访办又会是谁出面与他们接触进行沟通?又会将哪些问题提交到桌面上来谈呢?

拭目以待,政府机关继续办公的时间马上就要到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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