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罗伯特看来,让艾伦当自己的侍从,实在是一件一举多得的好事。
首先,自己确实需要两个侍从,在正统骑士看来,一个骑士无论你多么的贫穷,你至少要有两个侍从,一个持旗侍从,负责为骑士持旗并保卫它不受到侵犯;一个持标侍从,负责为骑士保存武器,并在战斗中,及时为骑士替换损坏的武器。而连最基本的这两个侍从都负担不起的骑士,会被视为有失骑士体面,而受到所有人的嘲笑。所以,一旦罗伯特受封成为骑士,他就需要找来两名侍从来为他撑体面。当然,只要你有足够的财富供养,就算是你养上百个侍从,也没有人说这不符合骑士的准则,反而会赞赏你的富足和权势。
其次,艾伦是一个经过多年正规骑士训练的侍从,在技击技巧上已经非常熟练精通,罗伯特拿过来就能用,不用罗伯特费心劳力重新训练,相当于捡了一个不错的帮手,也是一个体面的侍从,而且艾伦的各种装备的花费,相信穆勒骑士也已经为他准备好了,节省了罗伯特的财力花费。
最后,接纳了艾伦作自己的侍从,就相当于与领地最具威信的骑士兼武士首领穆勒连盟,这样一来,至少来回领地内部的敌视和压力就大大减轻了。
所以,穆勒一提出这样的要求,罗伯特没多加考虑,就答应了下来。
罗伯特从穆勒家出来,回到自己的房间不久,一个仆从就找了上来:“骑士大人,男爵大人请你过去。”
这个仆人的态度无比恭敬,在罗伯特几场战斗下来后,特别是伐木场一战,有很多人都看到,这个少年骑士是多么享受杀戮的快感,自此以后,费森领中的下人们对罗伯特就不敢有丝毫的怠慢了。
罗伯特并没有察觉到这些人态度的转变,即便是觉察到了,他也不会放在心上,让人惧怕而不是崇敬并不是一件值得骄傲的事。
见到费森男爵是在偏厅,这已经是惯例了,男爵非常喜欢把重要的事,拿到偏厅里来谈。
罗伯特敲门进去的时候,见男爵伏在桌上,用鹅毛笔在一张羊皮卷上书写着,见罗伯特进来,招呼了一声:“你先坐,等我把这封信写完!”
罗伯特在下首坐下,心中大为意外,在这个愚昧迷茫的黑暗时代,连国王和公爵都大字不识,甚至发生过国王因为不识字,被自己的宫廷侍从骗去领地的荒唐事,而自己的领主帕尔诺?德?费森,一个小小的乡下男爵,居然懂文学,熟书写,真是让人大吃一惊啊!
罗伯特这才注意到,其实这个偏厅壁架上,摆放着许多的羊皮书籍,看来这里还兼顾着男爵书房的作用,怪不得他喜欢把重要的事拿到这个地方来商量,罗伯特相信,只有在这个地方,男爵才能找到独属于他自己的私人空间了
罗伯特见男爵奋书疾书,在羊皮纸上勾勒着,等了一刻时间,男爵吁了口气,放下手中的鹅毛笔,在羊皮纸上哈了几口气,让纸上的墨水尽快干去,满意的点了点头,似在欣赏自己的大作。随之把手中的羊皮卷递了过来。
“罗伯特,你看看这个!”
其实这只不过是他的一种炫耀罢了,目的让罗伯特明白他追随的,是一个多少有智慧的领主,所以心中并不指望罗伯特真会接过去看。就像罗伯特先前所想,连在国王或公爵中找一个识字的都难,想要在骑士中寻找懂知识、会书写者,那可比大海捞珍珠机率更小。
但让费森男爵意外的是,罗伯特居然伸手接了过去,拿在手中观看着。
难道罗伯特也懂文字,男爵心中吃了一惊,面上却不动声色,暗自观察着,看罗伯特是真的识字还是在装模作样!
罗伯特接过羊皮卷来,只看被磨平的羊皮卷纸面上用正统的拉丁文语法写着一段话,大意是:致萨勒诺伯爵:日前我费森领盗贼四掠,惊扰乡里,动荡不安,幸上帝庇佑,上下用命,现匪患已经平息,其有勇士罗伯特?吉斯卡尔立功甚巨,当以功封为骑士,卑下不敢擅专,特致信请之,望大人批准。你的附庸帕尔诺?德?费森致上。
其中文意优雅,笔力通透,看来男爵在文学上的造诣不浅啊!
其中主要意思就是说,男爵致信萨勒诺伯爵,要求以功册封罗伯特为骑士,并希望得到伯爵的批准。
本来,如果领主要册封一名骑士,是需要得到国王的批准的,这是国王体现权威的手段,也是控制手下的领地不至于被胡乱分封。但在亚平宁半岛南部,都是各邦独立,分成大大小小的城邦和伯爵领,遥尊北方的罗马教皇国为宗主,取得一个名义,并没有实际的王权统治者。
而伯爵已经算是这里最大的诸候了,一个伯爵领也可称为伯国,所以,罗伯特的骑士册封申请,只需要费森男爵的封君、帕米尔郡的主人萨勒诺伯爵同意就行了,而一般下级贵族提出申请,没有特殊的理由,上级贵族是不会驳回的,那样就是插手了下级领主的内政,不符贵族间的潜规则。
罗伯特见了信中之意,面上大喜,朝费森男爵躬身一礼,道:“多谢大人,罗伯特必定全力效忠大人,以报答你的恩赐!”